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249人看过2024-01-28
    贷款资金入股违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 106人看过2024-01-28
    股权质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过60%,股权质押是股东个体将所持有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如券商、银行等以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抵押自己的股票借钱。如果不还钱,金融机构就有权把被抵押的股票处置掉。通过证券公司抵押股份的是场内质押,在交易所内完成股份交收,通过券商以外的金融机构质押股份的叫场外质押。
  • 107人看过2024-01-28

    25%的股份话语权的权利有以下几点:

    1、共同制定章程的权利;

    2、签订股东协议的权利;

    3、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追究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

    4、获得出资证明书的权利;5、股东获得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权利;

    6、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权利;

    7、及时请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身份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权利。

  • 106人看过2024-01-28
    不能形成股东决议时处理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 113人看过2024-01-28
    增资扩股协议不需要全体股东签署。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 140人看过2024-01-28

    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

    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 187人看过2024-01-28

    1、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

    2、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

    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用于公司福利设施支出。

    五是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 106人看过2024-01-28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从上述法条来看,公司法对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规定了一定的程序,首先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否则无法转让。该法定形式是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次在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的公司的股东有一个优先购买权,这个优先权,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只有当其它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该股东才能对外转让该权利。
  • 549人看过2024-01-28

    1.转让股份要交税。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

    3.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4.所以转让股份符合缴纳税款要求的规定,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上缴税。

  • 107人看过2024-01-28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收购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购。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