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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人看过2024-01-23

    一、一般限制

    1、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2、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

    5、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7、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107人看过2024-01-23

    一、一般限制

    1、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2、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

    5、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7、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106人看过2024-01-23
    股东直接诉讼作出的规定是对于有瑕疵的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的决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撤销或者是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无效的决议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06人看过2024-01-23
    股东直接诉讼作出的规定是对于有瑕疵的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的决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撤销或者是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无效的决议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14人看过2024-01-23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07人看过2024-01-23
    在我国某些性质的公司不设股东会是可以的。如我国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 119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消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应当终止经营的情形出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销;

    (2)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3)公司破产。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 105人看过2024-01-23

    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

    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 112人看过2024-01-2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货币出资方式。

    (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 110人看过2024-01-23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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