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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 109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 104人看过2024-01-24

    如果以公司的名义贷款,股东的利益会受损。如果是个人名义贷款,那对股东影响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12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 150人看过2024-01-24

    优先股股东有两种权利: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例:如果公司不对优先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则不能对普通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因为优先股股东优先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后配股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

  • 106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 106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 121人看过2024-01-24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 150人看过2024-01-24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利益分配权、知情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权、股权转让权、公司经营查阅监督权、依法请求公司合理收购其股份、公司清算时剩余财产分配权利等。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4修订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疑;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法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9人看过2024-01-24

    1、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清算的,企业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而股东变更并不是经营活动,所以是可以变更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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