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有什么?
股权登记日是股东领取股利的权利登记截止日期,而除息日是领取股利的权利和股票开始分离的日期,除息日在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所以,从除息日开始,新购入股票的投资者不能分享本次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在股权登记日购买的股票还是能享有公司宣告发放的股利的。如一家公司要分发股利,于是确定4月5日为股权登记日,那么在这一天大盘收盘之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所有股东都可以享受到分发的股利,晚于这个时候持有的股东不能享有该权利;在第二天(4月6日),公司把相关的股利分发给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这个日期就是除息日。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经贷款人_____与借款人____充分协商,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股权质押合同最重要的是要写明质押物是多少,以及质押人的声明及相关的保证,再就是关于贷款的金额,贷款的期限是多久以及利率是多少,最后再需要写明此次质押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与什么时间签订的贷款合同。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本或实际出资。
注册资本是自己在实际注册公司的时候所显示的注册资本,实际出出资是自己所实际拿出的现金的资金部分。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公司有权要求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在一定的期限内补足出资,而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之后,股东是不允许退补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退出。
股权转让公证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一)出让方应提交:
1、主体资格证明;
(1)国有股份,提交持有国有股的部门、机构出具的股权代表资格证明;
(2)法人股份,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个人股份,提交户口簿或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外资股份,法人持有的提交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个人持有的,提交护照或回乡证;
2、公司章程;
3、股权证明;
4、允许股权转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如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同意转让法人股的决议);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6、合资(作)公司提供的材料: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转让前公司的章程;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情况证明(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到市工商局信息中心索取),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提供政府批准证书;经法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有关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司印章),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各董事签名并盖公司印章);他方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的原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
(二)受让方应提交:
1、主体资格证明;
(1)法人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公民提交户口簿或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回乡证及其复印件;
2、允许受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公证的,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本人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股权转让合同文本。
(五)注意:
1、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
2、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历产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获得的权利不同。
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2、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如采购风险、销售风险、资产储备风险、运输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纳税风险等等。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3、在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被收购企业经营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管理,除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并出任董事长外,一般均是被动地接受经营成果的分配。
4、会计核算运用的科目不同。
对于资产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资产都应按资产收购清单中的交易资产名称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等。而股权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股权一律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
变更股份需要什么资料?
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已经根据股权变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
5、股权转让协议。
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如下;
1、知情条款,主要用于保护转让方的权益;
2、优先条款,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利;
3、转让标的条款,转让的目标应当明确为目标公司的股权;
4、确定价格的方法;
5、股权内部登记,内部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认投资者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
6、风险转移与追偿,建议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投资风险转让条款;
7、违约责任。
股权变更需要交税吗?
股权变更是需要缴税的,我国相关法律在这一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股权变更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三大类:
1、个人所得税:股权变更的转让方通常会获得一定的收益,这部分收益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税款,这个比例一般是百分之二十。
2、印花税:印花税也就是增值税,和普通的股票交易一样,股权变更也要按照双方合同所立数据缴纳一定的印花税,但是二者的比例是不一样的税。
3、营业税:与上面两种不同,股权变更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
相对而言,股权变更缴纳的税费会比较多,这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持公司管理阶层的稳定,避免太过频繁的股权流动对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