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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 104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 113人看过2024-01-24

    1、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2、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

    “如果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各占50%,其中一个人想退出,另一个股东不想买股份”可以将股份卖给第三人,或者由公司回购;股东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33人看过2024-01-24
    公司破产股东钱退不退,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公司破产时,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企业破产债务人欠股东的钱,属于普通职权,债权人有权向管理人申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107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 108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 127人看过2024-01-24

    1、登记事项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或姓名,而不包括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因此,如果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公司现有股东,且未引起股东名称变化,则无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如果得到股权奖励的是非公司股东,且公司和被激励者都愿意成为工商登记的股东,那么就需要到工商部门做变更登记。直接持有股权的激励实质上就是一种股权转让,被激励者因股权激励而成为直接持有股权的股东,因为公司股东的名称变化,故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3、相对于间接持股的股权激励和虚拟股权的激励,根据其性质不需要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 117人看过2024-01-24

    需要。

    1、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根据以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

  • 109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 111人看过2024-01-24
    一般股东不会承担公司债务。
    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有时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因此,判断股东是否负担公司债务、怎么负担公司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分析。
    1、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3、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
    4、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
    5、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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