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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108人看过2024-01-24
    公司法对小股东利益保护的规定如下: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
    3、可以拒绝提供咨询,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
  • 123人看过2024-01-24

    一、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然后你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二)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委托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股东会会议决议;

    (四)修正案;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六)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或副本(原件)。

  • 112人看过2024-01-24
    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红利的条件,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形下,对股东会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股份;股东不能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119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权利征集制度,亦称股东表决权征集制度,该制度产生于美国,其产生背景为随着现代化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东分布分散,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节约成本,许多中小股东的发言权被剥夺,于是产生了股东表决权征集制度。该制度产生后,随后被日本、韩国,我国的台湾地区等所借鉴,引进并使用了股东表决权征集制度,并进一步细化为开放性征集、限制性征集,有偿征集、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 115人看过2024-01-24

    继承股权后就可以成为股东吗

    1、当自然人股东已经死亡时,基于股权的权利属性中事实上已经剔除了其作为公司股东而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等参与公司运行管理的权利,但是却仍然享有财产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股东资格的确认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 116人看过2024-01-24

    股权继承程序用更名吗

    股权继承程序要更名。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123人看过2024-01-24

    需要签字

    注册一个公司需要的条件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1.使用附件传送、快递或其他方式提供您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好至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

    2.您需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

    3.您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

    4.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您需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5.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

  • 130人看过2024-01-24

    (一)公司作为原告

    简单来说,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从字面可知,公司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纠纷,公司作为被侵权人,作为原告毋庸置疑。

    (二)股东作为原告

    公司是公司股东以营利为目的而组成建立的社团法人。公司利益被侵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将会直接被影响。

    (三)董事或董事会作为原告

    严格来讲,董事或董事会不是原告,准确来讲应该是原告代理人。董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对股东会及股东负责。相较于公司与股东作为原告的情形,董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作为原告需要经过一定的特定程序和特定情形,例如当股东需要以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对董监高中的侵权人提起诉讼是,应先向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书面请求,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四)监事作为原告

    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审议监事会工作汇报。

    (五)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原告

    高级管理人员,相对股东、董事、监事来说,范围较大。

  • 115人看过2024-01-24

    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如何办理

    1、有事前约定的从其约定。

    公司法中对于这种特殊的情形没有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即使公司法给出了一种解决的方式,此方式也不应该是强制性的,必须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法律的规定应当鼓励当事人对此问题在事前作出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2、没有事前约定的情形

    若当事人能够在事后达成完全一致,可以依照事后的约定,这里同样需要承认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排除。

    3、若当事人事前对此没有约定

    事后也不能达成一致,应当按照法定规则来处理。在我国由于没有一个这样的法定规则,则只能按照法理来解决,在此我们可以参考公司法的法理和合伙的法律规定和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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