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57人看过2024-01-25
    能。隐名股东成为工商登记股东的方法如下: 
    一、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二、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已为公司及其他股东所知晓并认可,则无需再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隐名股东显名前置条件,是针对公司其他股东并不知道实际出资人存在的情形,是为了保障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保障公司稳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已为公司及其他股东所知晓并认可就不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了。 
    三、公司已经通过允许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或者向隐名股东分配红利等行为承认其股东身份的,视为已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系内部关系,当然对公司没有约束力。而如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已为公司及其他股东所知晓并认可,或者公司已经通过允许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或者向隐名股东分配红利等行为承认其股东身份的,则无需再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四、隐名股东始终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的,法院会认定该投资人具有股东资格。 
    五、公司向股东出具的确认股东身份及份额的文件有效。即使该股东非工商登记的股东,也可据此享有以隐名股东身份持有的股权。在公司内部涉及股东之间的纠纷中,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未经登记的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而是应当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 592人看过2024-01-25
    挂名股东出资不实,与一般股东承担相同责任。主要应承担以下4种民事责任: 
    1、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 
    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责任。 
    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为此,违法股东应当补交相应的出资及法定利息。因违法股东出资不到位的侵权行为还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予以赔偿; 
    3、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或股东对违法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承担的连带责任。 
    4、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 147人看过2024-01-25
    不可以双重质押。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公司股权作为权利质押的,需要办理质押登记,办理质押登记后不能转让的,如果要转让就需要注册登记,所以股权是不能双重质押的。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143人看过2024-01-25
    需要。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股权转让必须要交印花税,除了要交印花税之外,还要交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在办理缴税之前,还应先向税务局上交该公司得决议材料以示报备。
  • 135人看过2024-01-25
    需要。分为:
    1、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2、就股权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第519号)第八条中规定,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 188人看过2024-01-25
    股东死了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也应由其继承人继承。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成为公司股东,取得股权,依法享有资产权益,参与重大决策。
  • 160人看过2024-01-25
    股东的股份可以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依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147人看过2024-01-25
    确定股东资格的依据体现在各种形式的证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实际出资证明等。一般而言,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公司章程记载具有确认股东资格的最高证据效力;
    2、与出资证明和股东名册相比,工商登记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
    3、出资证明书的效力低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
    4、股东名册的效力应高于出资证明。
  • 181人看过2024-01-25
    继承股权后不一定是股东了。如果只继承了股权,就意味着只有财产权,不代表有表决权,也不代表真正的股东。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因此,如果公司章程明确排除股东资格不能因继承股权而取得,那么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股权后可能不会成为股东。即使公司章程中没有这样的限制性规定,继承股权后也不会当然成为股东,而是要经过法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公司在成为股东前将股东记录在股东名单上。
  • 160人看过2024-01-25
    1、股权在法定的范围下可以继承,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