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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东未出资到位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只要该股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股东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也告知了债务人的,该股权可以转让。至于出资义务,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般是由转让人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2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未到位的,公司出现破产后,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但以未出资的数额为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东应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如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在公司成立或资本验资之后,将出资抽回,以及迟延出资的情况,依法可由公司本身直接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足额缴纳出资,并赔偿延期出资的损失,如股东拒绝履行的,公司完全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100人看过2024-01-25

    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是不能转让股权的,出资不到位股东就没有相应的股权,所以转让是无效的。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东协议违约责任是需要赔偿相关违约金,涉及到严重的违约责任的,还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股东出资行为或出资的标的不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责任可以分为公司成立前的出资责任和公司成立后的出资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5
    要,双方就转让金额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溢价转让,转让方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股权转让的时候是需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

  • 100人看过2024-01-25
    第一步,分红的比率沒有明确规定,从0%-100%均可。董事会和股东会根据就可以。第二步,未分配利润也就是公司滚存下来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以有两个作用,第一分给股东,第2种当作股东的再投资,投资公司扩大再生产。第1种也就是分红,把未分配利润以现金的方式赠送给股东了。第2种也就是送红股,把未分配利润以送股本的方式赠送给股东(股东并没有取走现金反而是增多持股数),实际等同于转化成股东在公司增多股本投资。其次,分红的所得税,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20%。公司股东所取得的分红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明文规定,满足条件的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在没有影响到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首要条件下,净利润的20%之内的分红比率,是可以被接纳的。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东个人犯罪的,法人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谁犯罪的由谁承担刑事责任,股东犯罪由股东承担刑事责任。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100人看过2024-01-25
    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

    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

    务必划清退出股东的技术、业务资源、商业秘密利用的情况,必要情况下可以约定限制竞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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