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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5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 100人看过2024-01-25

    法律没有规定股权转让法人代表一定要到场,股权转让只需要股东与受让人到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转让、受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25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5

    从法律的角度,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认缴制度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而仅仅是赋予了公司在资本筹集与运用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因此,是否实缴出资并不改变股权投资行为的性质。

    而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但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认缴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转让流程与一般股权转让流程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25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股权转让方式: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应当订立股权转让协议;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可以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25

    个人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在目前合伙形式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其次,他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伙企业解散时要像法人一样进行清算。在法律适用上合伙企业主要是使用合伙企业法用民法典作为补充。

    而个人合伙不必符合以上要求。只需合伙人之间有合伙和议并进行实物或劳务等出资即可。且主要是规定于民法典之中。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权转让申报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 100人看过2024-01-25

    1、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2、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

    3、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

    4、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公司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的情形出现如营业期届满,公司解散,股东相应退出,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关于解散公司或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解散事由的决议。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二、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一)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东死亡家属放弃股权,如果股东所在公司的章程对此有规定的,依据章程规定处理。章程无具体规定的,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对该部分股份依法进行认购或转让:

    1、可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所占份额的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第三人受让该股权或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退股时,如果继承人拟将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继承人应当在转让前书面告知其他股东拟转让的份额及转让价款、转让时间、转让方式等信息,如果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继承人可以向第三人转让股份,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2、还有一种情况是,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仅放弃在公司的股权,也放弃股权的实际价值利益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对该股份进行认购,公司认购的应当按规定注销或者转让,股东认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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