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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东变更是公司变更的项目中一类。变更出去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新进来的股东就是股权转让。股权变更时伴随着股东变更发生的。若股权变更,股东不一定变更股东变更,股权一定变更。

    1、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股权变更是股权归属发生转移的事实状态。

    2、股权变更股东没有变动,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
    3、股权转让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生效,股权变更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后生效。
  • 100人看过2024-01-25

    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交割时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割;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时间,可以书面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间办理交割,否则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00人看过2024-01-25

      依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涵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状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必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东会格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公司会议室>召开了____<定期>/<临时>股东会全体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出席会议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____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决议通过的具体内容。。。。)盖章及签署:日期

  • 100人看过2024-01-25
    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不一样。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可以大于注册资本,也可以等于登记的注册资本。股东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如果缴纳的出资显著低于认缴的金额的,则股东要补足出资。
  • 100人看过2024-01-25

    需要

    居民企业转让企业股权纳税需要:

    第一,允许扣除的股权成本为企业投资时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对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已有明确: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同时,《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中规定: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最初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出现股本溢价,计入了资本公积,那么对于被投资企业账面记载而言,其投资成本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股本溢价”两部分,体现了资产计价的历史成本原则。对于这一点,可从《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文中得到印证: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可见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初始投资成本的一部分,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也应予以关注。

    第二,股权转让收入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中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关于投资企业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的份额究竟能否在转让收入中扣除的问题,原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并不相同。在2008年颁布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后,国税总局对这一问题的口径终于统一,并在国税函[2010]79号文中予以明确,即: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也就是说,在股权转让中,没有实际分配的留存收益不能作为免税收入予以扣除。这一结论也与国税函[2009]698号文中论调一致,即: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 100人看过2024-01-25
    公司股份转让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申报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 100人看过2024-01-25

    一、股权转让协议怎么签

    1、工商基础信息,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金额及实缴情况、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资质及有效期等。

    2、公司章程约定,尤其是关于股权转让限制、利润分配、股东权利限制等方面的特别约定。例如,如果公司对于股东利润分配做出了区别于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的特别约定,公司治理、股东权利的约定,例如有无限制投票权、利润分配特别约定等情形。

    3、公司的财务数据是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建议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然后将尽职调查结果和数据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的附件,以备一旦发生财务数据失真或不符情形可以作为确定责任、调整交易价款的依据。

    4、转让股权的出资情况,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情形;转让股权的担保情况,有无设置股权质押;转让股权有无存在代持情形。

    5、公司所涉诉讼仲裁纠纷、行政处罚等可能对转让股权价值产生影响的其他情况;

    二、股权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三、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现在深圳已经取消股权转让公证手续了);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

    5、针对股权转让手续,去窗口资料时需要验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 100人看过2024-01-25

    1、是需要交税的,双方就转让金额需要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溢价转让,转让方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3)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4)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25

    一、累积投票制度(对小股东的表决救济)

    累积投票权是指股东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当选的董事和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亦可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决定当选董事和监事。

    二、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所谓表决权排除制度,是指股东对于大会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致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虞时,该股东不得行使其表决权,亦不得由他人代理行使,亦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事表决权。

  • 100人看过2024-01-25

    一、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应对存在《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

    股份转让除受《公司法》调整外,还要受《民法典》(2024.1.1生效)调整。根据《民法典》(2024.1.1生效)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定程序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转让法定义务。

    原股东基于《公司法》第25条规定的原因而形成的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的义务是法定义务,因此不能通过民事合同的约定转给新的股东而免除自己的法定义务。

    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该股东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有的,还明确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由受让人承担一旦公司的债权人追索债权,原股东经常以自己已不是公司的股东及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抗辩,在新股东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害。

    若该股东仅仅是将自己的股权转让他人,并不存在上述“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那么债权人的诉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的判决亦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三、股权转让后,何种情况下新股东应对原股东存在《公司法》第20条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

    新、旧股东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第一种情况: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新旧转股协议损害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利益约定的效力当然不能及于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如约定原股东对债权人责任转让给新股东。但股权出让方与股权转让方内部的债务承担约定有效。基于此,会出现新股东基于自愿而形成与原股东共同向第三人或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承担责任第二种情况:受让人的过错。

    就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而言,如果其明知或应当知道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而仍接受转让的,应推定该受让人明知其可能会因受让瑕疵股权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其愿意承受。

    上述两种情况之外,新股东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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