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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59人看过2024-01-01

    邻接权是国际版权法的通用概念。日益增多的国家授权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进行活动的利益,在公开使用作者作品、各种艺术家的演出或向公众播送时事、新闻报道及任何音响或图像方面进行活动的利益。我们下面主要讨论这两个问题什么是邻接权?邻接权的保护期有多久?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什么是邻接权

    首先,什么是邻接权?

    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其确切含义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其次,邻接权的保护期有多久?

    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1)根据《著作权法》第41 条规定,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至该作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根据《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的保护期为50 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3)根据《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关于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是邻接权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350人看过2024-01-0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不适用著作权范围是指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适用著作权范围是指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第5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作品、企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文字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

    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

    是永远受到保护的。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第一、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这类作品需要广泛的使用和传播,如果给予著作权保护,反而影响了它的使用和传播。第二,时事新闻。这里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第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类作品是逻辑运算的结果,不具有独创性,故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不适用著作权范围是指什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460人看过2024-01-01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如何保护文章作品版权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如何保护文章作品版权

    第一:公开发表文章,这个样子就意味着你的文章是有著作权的,而且发布在报纸或者是网站上,这些都是会受到相关网站的保护的呢,所以这一块还是比较的重要的呢,也算是一个保护的方法了!

    第二:找一个好的出版社出版,这个还是很重要的呢,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收益,也是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商机的,虽然这也算是一个保护的方法吧,至少可以保证不被盗走!

    第三:和自己的同行保持一定的距离,你不想让自己的东西被抄袭,就自己也是要小心一点,保护自己的东西,尤其是那个让自己更加的优秀,让文章变的更好,才是王道!

    第四:如果是网络作品的话,那就要提供原始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到底是不是你的作品了,一般来说在网络上发布,都会有相似度检验过的,所以别害怕这个,但是如果看到有人抄袭,那就可以举报了,现在都是可以的!

    第五:对自己的网络作品进行登记注册,一般来说正式的网站,是会对你的版权进行保护的,那么我们就一定要在登记注册的时候,要好好的研究这些东西,不得不说这个还是非常的重要的一块!

    第六:版权登记中心去登记自己的资料,不得不说啊,我们一定要好好的研究这个,毕竟是关于自己的文章,自己付出去的努力得到的东西,那么我们就一定要好好的保护自己的东西,最好的也就是去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何保护文章作品版权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40人看过2024-01-0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影视版权纠纷的处罚方式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影视版权纠纷的处罚方式一

    行政处罚的方式

    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影视版权纠纷的处罚方式二

    各地方版权局处理方式

    目前,除国家版权局外,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设立了版权局,部分地市也设立了版权局。国家版权局负责处理重大侵权案件,各地方版权局负责处理其他侵权案件。

    另外,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影视版权纠纷的处罚方式三

    以营利为目的处罚方式

    以营利为目的,有特定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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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37人看过2024-01-01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知识产权被侵犯的处理方法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当知识产权被侵犯了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固定取证现场发现的侵权商品的数量、经营规模。在同一场所多次取证,如果现有证据证明侵权商品多、经营规模大、多次取证足以证明经营者持续销售侵权商品,则可能获得较多赔偿;

    二是固定经营者的经营信息,避免因当事人主体或其他程序问题影响诉讼效率;

    三是固定被告的网站、宣传资料或存留在相关部门的资料,如被告公开宣称和向有关部门报送的经营范围、销售规模、利润等数据,可以作为索赔的初步证据;

    四是积极追索侵权商品的源头,从源头制止侵权,同时也可能获得更多赔偿。

    二、知识产权被侵犯后如何维权?

    知识产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

    当你发现自己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二)向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

    (三)搜集、保存对方侵犯你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证据,有必要的话可以咨询律师,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

    (四)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知识产权被侵犯的处理方法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591人看过2024-01-0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件都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件都有哪些

    (一)如果是由你本人或者自己的团队开发的软件,在没有复制和抄袭他人作品的情况下,你才能获得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的是,你只有这款软件的著作权,而你的想法和创新是不被保护的。意思就是,别人也可以设计具有相似功能的作品,只要他的作品组合的方式和你不同,就不存在侵权的说法。

    (二)你的想法和创新都是属于精神层面上的,而其他人并不能感同身受。所以,你必须用实物表现出来,就是用有形的东西来表达你无形的思想。比如写在纸上的文章能被其他人阅读,制作的软件能被他人使用。

    (三)你制作出来的计算机软件,必须要有合理的逻辑,而且你的逻辑步骤能够在计算机中表现出来,达到数据软件的最终目的。如果软件在计算机上都不能运行,那么制作出的软件,便没有任何意义,也就不具备著作权的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件都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07人看过2024-01-0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网络著作权要怎样保护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一网络著作权的主体

    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两类:作者和网站管理者。作为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不必多言,而网站管理者对其网页的整体享有著作权。网页从文字、颜色到图形,都是以数字化形式加以特定的排列组合,而且网页也可以以有形形式复制,如存储在电脑硬盘上,打印到纸张上,具有可传播性。

    二、网络作品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网络著作权的保护

    1、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应该明确规定版权侵权适用严格责任,这不仅是国内版权保护的迫切要求,而且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有直接影响。

    2、除了更有效、更严格的法律保护外,知识产权中的技术保护措施也非常重要,寻找从技术上保护知识产权的手段,从源头上杜绝网上擅自复制的侵权行为。此外,制定实施合理的定价上网工程,鼓励用户下载授权版本,也是抑制网络侵权的措施之一。

    3、版权人新的权利

    ①作品传输权。即在线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版权人的要求通过网络向公众传输作品;

    ②禁止反措施的权利。反措施,通常指对版权人数字技术作品的“加密”进行未经许可的“解密”,因为多数解密者的目的是将作品提供给复制者进行非法营利,所以即使这类解密者未直接从事复制行为,但其解密本身即应构成侵权;

    ③权利标示权。指版权人有权在其作品上加注以数字或代码显示的标识,未经该版权人许可,禁止他人删除和更改这类标识;

    4、应完善中国的网络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成立国际、国内相应的网络著作权保护的集体管理机构;

    5、应建立有效的证据固定和收集制度。网络环境有其特殊性,网络上的数据很容易被删减、隐蔽甚至撤销,极难保存,而这些数据往往是证明侵权的关键证据。中国有关这方面立法极不完善。目前,在涉及网络问题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中,一些原告在起诉之前就对侵权事实进行固定、收集,并请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的做法值得权利人在维权时借鉴。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网络著作权要怎样保护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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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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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4人看过2024-01-0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专有性

    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

    2、时间性

    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3、知识产权属于绝对权

    在某些方面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例如是对客体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可以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为他种支配(但不发生占有问题);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转性(包括继承)等。

    4、地域性

    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5、知识产权在好几方面受到法律的限制

    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社会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一是从权利的发生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条件以及公示的办法。二是在权利的存续期上,法律都有特别规定。三是权利人负有一定的使用或实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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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15人看过2024-01-0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文学作品著作权被转让后署名权将属于谁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文学作品著作权被转让后署名权将属于谁

    署名权的客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同意“人格利益说”。因为按照通说,人格权所要维护的是某种人格利益,署名权虽然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而不属于身份权,其理所当然应以某种利益为客体。这种客体是什么呢?应是“作者与作品的联系”,具体地讲就是作者对自我身份的公开进行控制。这体现了作者对其身份是隐瞒还是公开以及隐瞒或公开方式程度的意志自由隐私利益。

    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因此,署名权一般当作我国著作权当中的人格权来对待。

    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是最能体现作者身份的权利,它是著作人身权的核心和基础,但在现实中,非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情形大量存在,有的作者因故被迫或基于获得某种利益(金钱或是其他形式的报酬)主动要求或同意他人在其作品上署名,实际上等于著名权的商业性的转让,而且这种行为常常是双方私下的交易行为。

    另一方面,这种经作者同意的他人在其作品上署名的行为,又可以视为作者行使署假名的权利,这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说法律赋予作者署假名的权利,就为现实生活中署名权转让的行为提供了貌似合法的外衣。如果不发生纠纷,法律似乎只能允许这种情况的存在,而一旦作者事后反悔,又只能排除非作者的署名权及相关权利,这对非作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这样的案例也确实存在过。可以说,在立法的目的和实际效用上,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与其这样名存实亡的禁止规定,不如将它合法化并加以严格的条件来限定。立法可以规定署名权的转让适用的条件:比如,署名权的转让必须是作品发表之前,已发表的作品署名权不得再次转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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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21人看过2024-01-01

    ogo会造成侵权吗?越来愈多的人注册商标,关于商标最主要的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但是一般图形商标会更注重带给受众的第一视觉感受,更能加深印象’如果图形商标做得好的话,随着时间的积累就能形成一种品牌影响力,所以如果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或者形象的商标logo,给消费者的第一直观感受很重要。那么企业随意更改别人的logo会造成侵权吗?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企业随意更改别人的会造成侵权吗

    商标注册是可以分为多个类别的,如果只注册了一个类别,行业不同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的,也可以申请该商标,但是商标局规定同类别的商标不允许近似或者相同的商标注册。

    但是如果只是去随意更改别人的logo使用,虽然和原有的logo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并不具备原创性,logo的独特性也不够高,不足以让消费者对其有足够深刻的印象,logo也不会有太大的宣传作用。

    《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因为侵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是协商无果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于侵权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是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企业随意更改别人的会造成侵权吗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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