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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9人看过2024-01-02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登记申请需提供哪些具体材料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著作权登记应当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除需要按下列第(2)和第(3)项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明以外,还应当分别准备以下材料:

    1、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附件一、《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和附件二、《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

    2、权利保证书;(附件三)

    3、作品登记表;(附件四)

    4、作品原创版权归属证明书;(附件五)

    5、委托、合作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附件六)或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确认书;(附件七)

    6、作品包括数字三维显示的平面复制件;(含样书、样品、原稿、书稿草稿、草图、照片底片等)

    7、作品说明书:简述作品内容(包括作品类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及作品特点等)和创作过程(包括著作权人的介绍、创作意图、具体创作情况、完成时间、权利归属、是否发表、已发表的发表时间及发表形式、未发表的拟以什么形式发表、申请登记的目的等)

    8、变更和设立质押前的著作权登记证;

    9、申请人关于版权、继承、变更或设立质押权的协议、公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

    注:a、办理原创作品权属登记的申请人需要准备材料1、2、3、4、5、6、7;

    b、办理原创作品权属变更或质押登记的申请人需要准备材料1、2、3、4、5、6、7、9,或1、3、8、9。

    (二)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或其法定代理人作为申请人时,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申请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可以证明法定代理人与申请人关系的其他法律文书;

    3、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给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的职务行为证明;

    4、合作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5、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质押登记时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三)法人或其他单位组织作为申请人时,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批准证书、执业证等;

    2、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给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的职务行为证明;

    3、合作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质押登记时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著作权登记申请需提供哪些具体材料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67人看过2024-01-02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知识产权分类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知识产权分类有哪些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分类有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知识产权分类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25人看过2024-01-02

    版权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2)版权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那么版权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版权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版权侵权赔偿标准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最高院2000年11月22日通过《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

    “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产品销售利润2)营业利润3)净利润。一般情况下,应当以被告营业利润作为赔偿数额。例如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一部文字作品出版发行,总共发行五千册,那么侵权赔偿额是书的单价乘发行数量5000册减去合理的费用印刷、发行及给发行折扣就可以得出侵权所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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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20人看过2024-01-02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作品进行登记。那么版权登记作品有什么要求?什么样的作品受版权保护?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版权登记作品有什么要求

    第一,作品应当限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

    第二,作品应当表达一定的思相和情感。

    第三,作品必须要有独创性。

    第四,作品应有一定的客观表现形式。

    第五,作品应具有相对的完整性。

    第六,作品必须可以被复制。

    什么样的作品受版权保护?

    受保护的作品是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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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81人看过2024-01-02

    软件著作权是一种民事的权利,是针对软件开发者所享有的权利。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软件著作权人 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 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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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97人看过2024-01-02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有何作用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

    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没有权力主动中止其进出口,也无权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

    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

    尽管根据《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进行备案后,仍然需要在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时向有关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但是,从实践看,海关能否发现侵权货物,主要依赖于海关对有关货物的查验。由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权利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有关图片和照片等情况,使海关有可能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主动予以扣留。所以,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三、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较轻。

    根据海关总署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在海关依职权保护模式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未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则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必须提供与其要求扣留的货物等值的担保;

    四、可以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

    由于海关对进出口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给予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尽早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那些过去毫无顾忌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有关知识产权。此外,有些并非恶意出口侵权产品的企业也可能通过查询备案,了解其承揽加工和出口的货物是否可能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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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66人看过2024-01-02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且无需支付报酬就可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仅限于极特别情况,且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名称。由于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人权利剥夺最为严重的制度,许多学者建议适用时一定要遵守严格的判断标准。如某学者的描述: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而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的合法行为,该使用不得与作品的正常使用冲突,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本应享有的合法利益。①

    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该条规定实质上借鉴了《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标准,可以视为我国合理使用制度与国际条约的接轨及进步。

    2、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是著作权限制的另一重要形式,与合理使用的主要区别在于使用人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我国《著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三十二条。其规定过于简单范围狭窄,具有较大拓展空间。而其他国家对法定许可也持谨慎态度,一般都规定的较为简单,甚至没有相关规定。

    3、强制许可

    使用人可以向主管机构提出对作品享有特殊使用权利的申请,并由主管机构授予权利,使用人需支付著作权人一定报酬。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对强制许可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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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89人看过2024-01-02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那么侵犯版权的后果是怎样的?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侵犯版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侵犯版权的后果侵犯版权的后果: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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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581人看过2024-01-02

    随着微信的使用量增加,微信也公众号越来越多,相信每一个作者都希望拥有自己的品牌,都希望自己的创作得到尊重和保护。只有在知识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的环境下,我们才有可能看到更多更好的作品。那么微信公众号擅自转载其他网站文章是否属于著作权侵权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微信公众号擅自转载其他网站文章是否属于著作权侵权

    微信公众号是向微信用户发布信息的平台,面对的是不特定的订阅用户,只要微信用户关注了该微信公众号,随时随地可以通过信息网络获取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

    因此,微信公众号向订阅用户发布信息的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有些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经常会打着“学习”、“欣赏”、“分享”的旗号,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载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

    通过比对合理使用的法定条件,可以发现这种所谓的分享转载行为,并不属于法律明文列举的12种合理使用情形。

    由于微信公众号受众面大、传播范围广,转载文章通常会删除原来文章的来源、作者等信息,这样就对原文造成替代效应,因此微信公众号的转载行为不能构成合理使用。

    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将他人的文章标以自己名字或者匿名在网络上传播。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权利人的署名权,同时对权利人的荣誉权、名誉权造成了侵害。

    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络上擅自转载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腾讯为了打击抄袭行为,在2024年特别开通了原创功能,这样可以帮助原创作者更好地进行创作。

    原创文章在原创声明成功后,微信公众平台会对该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其他用户在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已进行原创声明的文章时,会自动替换成原文章内容,并自动为文章注明转载来源。

    如果微信公众号转载的文章直接链接有原创作品著作权人的公众号,一般不认为侵权。

    总之,微信公众号尤其是商业运营的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或抄袭他人作品,属于侵害著作权的行为,现在的问题是简单的删除、处罚并不能彻底解决微信公号抄袭的顽疾,微信公号的维权成本仍然居高不下。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微信公众号擅自转载其他网站文章是否属于著作权侵权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69人看过2024-01-02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初创企业都应了解的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现代企业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持续不断的创新,创新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原动力”。知识产权制度是推动和保障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基本制度,它与企业存在着不可割裂的内在联系:一方面,自主创新产生了新的成果,为维护企业自身的权益,就有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既能满足这种需求,还可以使企业牢牢把握成果的独占权,放心地利用创新成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果,使其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这将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进一步投入,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技术创新的持续发展。

    二是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的竞争体现在市场上,市场的竞争体现在商品上,商品的竞争体现在技术上,技术的竞争体现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其拥有的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的数量与质量有密切的关系。在现代企业中,技术是生存的前提,技术保护是维持其生存的保证,只有不断研制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依靠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占领市场才能取得竞争优势,而这一切又应当以企业的知识产权有效管理作为依托。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通过对企业智力成果的有效组织和利用,与企业其他的运营、管理相结合,选择最适合企业发展的方式来保护和利用企业的智力成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初创企业都应了解的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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