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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8人看过2024-01-03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6000多首歌曲下架是音像作品版权保护的进步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6000多首歌曲下架是音像作品版权保护的进步

    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该公告是由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的,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实施,总共涉及6609部音乐电视作品。

    音乐版权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依法取得授权,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由于KTV经营者版权意识薄弱,卡拉OK行业成为侵犯著作权的重灾区。近年来随着版权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向权利人支付版权使用费逐渐成为KTV行业的共识。尤其是2008年音集协成立后,积极代表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权利人进行维权,终结了卡拉OK经营者多年以来的“免费午餐”。

    不过,仍有一些KTV经营者心存侥幸,继续使用未经授权歌曲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前不久,著名创作歌手叶佳修针对海南16家KTV擅自使用自己的《外婆的澎湖湾》等44首歌曲提起诉讼,16家KTV被判赔24万元。同时,少数经营者对于版权保护存在认知误区,以为只要成为音集协会员并缴纳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就可以一劳永逸、高枕无忧。事实上,音集协只能代表自身的会员,以及受委托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就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并不在许可范围内。对于这部分作品来说,如果未经权利人单独授权,KTV使用依然构成侵权行为。据介绍,今年以来音集协共协助缴费卡拉OK经营场所处理了千余起被诉侵权案件,涉案侵权音乐电视作品都不属于音集协管理。

    此次公告要求下架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这一举措,是音集协依法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体现,有助于从源头杜绝版权侵权现象,加强音像作品著作权保护。对于KTV生产商和经营者来说,6000多首歌曲下架与其说是硬性要求,不如说是善意提醒,告知存在的法律风险,敦促其自觉恪守法律,主动停止侵权。如果一些经营者拒不删除,很可能将面临诉讼赔偿,甚至不断被不同的权利人频繁提起侵权之诉。

    同时,主动要求KTV下架未授权歌曲,也充分展现了音集协作为音像权利人“娘家”的角色,有利于赢得广大音像组织和音乐人的支持与信任。目前,我国共有KTV企业2万多家,音像权利人要想维权靠单打独斗显然是不现实的。加入音集协的大家庭,对音乐作品进行集体管理,既可以保障自身的著作财产权价值,又能让自己的作品通过KTV广为传唱,可谓一举两得。

    以上就是关于6000多首歌曲下架是音像作品版权保护的进步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97人看过2024-01-03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用途有什么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行使各方面的权利

    从软件著作权最原始的作用来说,企业将软件、各类系统、APP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明确软件作品的完成时间、权力关系,尤其是委托作品、职务作品等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很好的明确作品的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

    二、能够宣传自己的产品,销售等

    企业通过登记软件可以更好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同时在发生著作权争议时可以作为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软件产品登记可以作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可以帮助企业在我国境内内经营或者销售其产品,并出版发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三、自己有的,好跟别人进行交流和沟通。

    企业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作为企业融资的工具,在申请科研项目或者专项资金时可以作为证明材料,同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与客户交易过程中,可以增强客户的企业实力的直观印象和判断。

    四、享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上面谈到的几点都是软件著作权对企业本身最基本的作用,目前对于企业来说,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最重要的是可以作为双软企业、高新企业认证的证明材料,从而获得税收减免、资金奖励等政府的优惠政策。可以说,企业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主要是奔着这些“增值福利”去的,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不仅国家对于这类申请有鼓励政策、优惠政策,各地政府还有不同程度额补贴,如南京市在企业申请软件著作权后可以凭证书申请300元左右补贴。

    五、三个角度比较

    1、从版权登记的角度来说:虽然相较而言,版权的保护程度较弱,但版权登记是有益处的,即使作为权属的初步证据,其法律意义也是不可轻慢的。

    2、从专利申请的角度来说:根据基于现行《专利法》的规定,软件本身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非《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欲申请专利,软件需与一定的硬件相结合(如包含程序的装置)形成技术方案,实现一定的技术功能,并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如一种利用计算机程序测量液体粘度的方法)。

    3、从商标注册的角度来说:如果其问题涉及一定的商业模式,必然会涉及商标的问题,建议尽早一并予以安排。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用途有什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703人看过2024-01-03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文字作品标题受著作权保护吗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文字作品标题受著作权保护吗

    文字作品的名称应属于作品的标题。作品的标题不仅限于文字作品的标题,还涉及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各类作品的标题。作品的标题能否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在整个世界范围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国家对其采取著作权的方法保护,有的国家采取其他方法给予保护,有的国家则不予保护。

    在给予作品标题著作权保护的国家,也并非所有的作品标题都受著作权保护,而是视情况对作品的标题分别采用著作权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保护。例如法国1957年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智力作品的标题,只要具有独创性,同作品一样受本法保护。即使在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不得在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在同类作品上使用该标题。对于那些不具备独创性的作品标题,则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在给予作品标题著作权法保护时,如何界定标题的独创性。

    我国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标题可否作为单独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鉴于国外的实践经验,如果只对具有独创性的标题给予著作权保护,在司法审判中就必须划定是否具有独创性的界限,这无疑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文字作品标题受著作权保护吗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09人看过2024-01-03

    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那么版权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法律知识。

    版权作品的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4)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64人看过2024-01-03

    著作权俗称版权,但又不仅仅是版权,著作权包括了人身权和财产权,拥有著作权的作者,到底都拥有了什么权利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现在的著作权包含哪些权利。

    现在的著作权包含哪些权利

    (一)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1、发表权

    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包括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作者也有权不发表其作品。

    2、署名权

    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包括:

    (1)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

    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决定公开其身份,可以署其本名或其他为公众所知的名字:决定不公开其身分,可以署假名或不署名。

    (2)署名方式决定权

    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

    (3)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

    主要指在数人作品中,作者姓名如何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

    (4)署名指示权

    如果作品署名发表,其他人在以后以出版、广播或改编等各种形式公开利用时,应当说明其署名。

    3、修改权

    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作品可以是已发表的作品的修改,也可以是对未发表的作品的修改。一般情况下,他人未经授权而擅自修改作品,是侵犯作者修改权的行为。但报社、期刊社科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毋须征得作者的同意。注意,报社、期刊社只能对作品进行文字性的修改、删节,而不能改变作品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4、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变或用作防伪的手段改动原作品。

    (二)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688人看过2024-01-03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那么知识产权公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公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委托代理机构申请

    1、选好代理机构;

    2、给代理机构提供技术交底资料;

    3、交付代理费用、官费。

    (二)自己申请

    1、先学会撰写专利文件的格式;包括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每个文件都有自己的格式;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

    2、实用新型的请求书,填写专利信息,申请人的信息;版本可以通过百度搜索。

    3、如果自己申请,需要使用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到北京的知识产权局(或者递交广州、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代办处);

    4、还要注意缴纳官费的时间,申请日前两个月内缴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知识产权公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62人看过2024-01-03

    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多长

    一、创作者的作品改编权、署名权以及作品完整权等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个人创作者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版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和死亡后的五十年。

    二、企业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作品权益,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版权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年末也就是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在创作者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进行发表的,就不受此项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影视作品和以相似拍摄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美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版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影视作品首次发布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倘若作品在完成创作之后的五十年内未进行发布的,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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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910人看过2024-01-03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知识产权的分类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知识产权的分类有哪些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分类有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一)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二)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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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51人看过2024-01-03

    办理版权登记需要向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一定的资料文件,但是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不同,所需提交的材料也是不同的,下面华律知产就给大家介绍目前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目前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作品著作权需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法人作品版权说明;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办理软件著作权需要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源代码(提供源代码的前、后各连续30页且每页50行(总共3000行),如果全部源代码不足3000行的应当提交全部源代码);设计说明书或操作说明文档(一般10页以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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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99人看过2024-01-0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侵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侵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

    原则上,著作权受到侵害者为作者本人,但著作权内容包括多种权利,又可分别做一部分让与,故一部受让人可在其受让范围内主张权利。其他无名、或用别名的作品的发行人,为了作者或著作权人的利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为侵害除去、防止请求权及名誉回复、著作人身权受侵害等救济的行使。而合作作品的各著作人或各著作权人,虽然未经其他著作人或著作权人的同意,但为了共同的利益,也可以行使该权利。

    至于著作人身权受侵害,作者尚生存时(著作人身权不得转让,仅可由作者本人享有),应由作者自行救济。作者死亡时,其遗嘱中除作者以遗嘱特别指定外,由其近亲属为其主张。

    侵害防止请求权的行使,以存在侵害的危险时为条件,因为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过渡扩张则有造成滥用的危险,故应做较严格的解释。以过去曾有反复的侵害行为、现在在客观上又处于危险的状态、有受侵害的可能、以及依侵害准备行为的程度为判断标准。而主观上则与侵害除去请求权的行使相同,不以侵害人的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除侵害除去、防止请求权外,著作权人、出版人或邻接权人,还可以请求毁弃构成侵害行为的物品,因侵害行为作成之物或专门供应侵害行为的机械、器具或请求采取除去侵害行为或为防止侵害行为所必要的措施。

    著作权既为法律所保障的权利,受损害时也应如同其它权利受到侵害一样,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发生,如同一般的侵权行为,须具备:(1)加害者的故意、过失;(2)权利受到侵害;(3)发生损害;(4)权利受侵害与损害发生之间有因果关系等条件才能构成。如前所述,美国司法判例及立法均不承认无过失者的免责,只是在赔偿数额上予以酌减,这是两个不同法系之间的差异。

    民事赔偿的原理不在于惩戒加害人,而在弥补被害者的损失,因此以回复原状为原则,金钱赔偿为例外。著作权以原创性为保护的重点,受侵害时,回复原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有寻求金钱赔偿一个途径。但因为著作权所保障的“原创性”是极其抽象的概念,如何转化为具体而可计量的金钱价值,成为著作权损害赔偿的讨论中最棘手的问题。

    损害赔偿的计算,总不外以原告实际损害和被告所得利益为标准,美国1976年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请求范围可以实际受损和所得利益合并计算,但须扣除已计算在受损失部分之内的利益,由被告举证其实际所负担的费用,而从利益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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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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