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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89人看过2024-01-27

    可能大家也经常看见一些版权侵权的案件,这主要是侵权者未经过版权人的同意,私自使用版权,侵犯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某些作品已经有人申请了版权,那么如果大家需要使用,就必须要得到版权人的授权,或者是通过版权转让的方式,将版权的使用权购买下来,说到版权转让和版权授权,可能大家对于这两者之间还有些混淆,那么版权转让和授权使用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版权转让和授权使用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版权转让是指版权人将版权中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双方确定授权意向(授权金、授权范围、授权期等,然后签署授权协议,商家缴纳保底授权金,版权方给予IP素材图库,商家拿到素材后设计运用,商家提交审核,版权方审核通过,授权商品/应用可以售卖或公之于众。

    2、版权转让后,原版权的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的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作品的权利。

    3、版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自由的选择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进行使用,也没有必须使用作品的义务,而被授权人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使用作品。

    4、版权转让是直接将所有的权利一起办理转让,所以的手续交接完之后,版权转让人对于该版权就不存在任何的关系,属于永久性的转让,而授权使用一般仅限于较短时间。

    5、版权转让后,如果权利受到侵犯,受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但如果是被授权人则没有这个权利。

    6、转让的付酬较高,而授权使用的付酬相对低一些;版权转让一般必须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有的国家还规定版权转让的合同必须登记;作品原件如书稿、画稿财产权的转让,一般不视为版权的转让。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版权转让和授权使用有什么区别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33人看过2024-01-2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有没有必要了解版权注册流程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有没有必要了解版权注册流程

    了解版权注册流程

    首先为大家讲述下版权注册的好处有哪些,因为有些专利人对版权登记没有什么大致的意向,认为版权登记可有可无,其实不然版权登记能够给专利带来很多的好处,登记了的版权,能够让版权更好的实施许可拥有一个版权声明,能够直接证明版权所属为版权直接维权,还有就是版权登记作为许可方能够直接授权,版权实施更好的价值。

    版权登记我们可以选择打开“草根版权保护中心首页”,在导航找到“自主认证”;打开“自主认证”,在“自主认证”页面找到“认证流程”并打开。通过注册账号而后验证注册信息;再上传文件/录入文件信息、在线支付金额,最后通过邮件获取DICC认证成功查看/下载证书即可。

    除了对版权注册流程的了解,还要对于版权提交需要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申请作品登记需交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版权是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部分需要对版权做好保护,特别是政府部门对版权市场的监管作用尤为重要。

    以上就是关于有没有必要了解版权注册流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24人看过2024-01-27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适用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形式有什么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适用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形式有什么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3、公不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受需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不誉等和有限的经济赔偿。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适用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形式有什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125人看过2024-01-2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版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版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版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99人看过2024-01-27

    关于著作权、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模式保护、软件代码登记备案等,版权的重要知识点有哪些?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版权的重要知识点有哪些

    1.著作权

    著作权(或称版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而非”申请“、”注册“(行政程序)而产生,也非以“发表”事实为存在理据。

    《尼泊尔公约》(BerneConvention)约定:作者自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取得著作权,无须履行加注版权标记和登记手续。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著作权。”

    2.著作权登记实行自愿原则,并不影响著作权的权利效果。

    《作者自愿登记实行办法》(国权[1994]78号)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获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年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第七条:”......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国务院令105号)第七条:"外国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学作品保护,可以不履行登记手续,保护期为自该程序首次发表之年年底起五十年。

    3.著作权登记仅具有证明著作权权属的初步证明效力。

    《作者自愿登记实行办法》(国权[1994]78号)第一条:”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

    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4.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利于加强软件著作权行政监管和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年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第七条:”......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5.著作权模式保护并非软件法律权益保护的惟一方式。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6.软件代码登记备案并非证明版权保护的手段。

    软件代码登记备案仅是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时,行政部门鉴别独创性的“鉴别材料”,必须配合其他证明材料方能起到初步证明权利归属的效力。(“60页”也仅是原则性规定,非强制性要求)

    详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年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等。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版权的重要知识点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781人看过2024-01-2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投稿时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投稿时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

    1、公民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规定,明确期限内不许一稿多投,同时又对报社、杂志社进行一定期限的限制,在此期间过后作者未接到通知便可向其他报刊投稿,这样可以促使报社、杂志社认真地、及时地处理稿件,保护投稿者的利益。

    2、公民主动投给图书出版者的稿件,出版者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采用的应签订合同;不采用的,应及时通知作者。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作者可以要求出版者退还原稿和给予经济补偿。6个月期限,从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计算。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投稿时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22人看过2024-01-27

    很多口述作品往往没有固定被录音或者被记录,因而发生侵权诉讼时作者在举证方面常陷入窘境,相对于其他作品类型,口述作品引发的侵权诉讼就并不多见了。那么如何进行“口述作品”的版权保护呢?接下来华律知产就带您一起了解相关知识。

    如何进行口述作品的版权保护

    口述作品的特点就在于其产生之初往往是基于现场即兴发挥,但一旦被载体(如速录、录音等)记录下来,就会形成书面文件或录音,但无论是文字形态还是录音形态,承载的仍然是口述作品本身,并不会因此就变为文字作品或录音制品。如果某个速录员对作者的口述作品在记录之余还加入了自己个性化的编辑、修改,甚至加入插图和生动说明,则又会在此基础之上形成新的演绎作品。但是速录员要发表这样的作品仍然要取得原口述作品作者的许可。

    那么,未经许可将“口述作品”朗读,是否会涉嫌侵权呢?“朗读权”,是指一种对作品通过公开朗读进行再现的一种权利。

    例如,德国著作权法规定,朗读权是指把作品通过个人表达而让公众能够听到的权利。除德国外,日本和意大利的著作权法均明确规定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公开朗读权;其他一些国家,例如美国、法国、韩国、埃及、英国和南非,虽然没有规定单独的“朗读权”,但明确规定公开朗读属于“表演”。而在我国,著作权法既没有规定朗读权,也没有明确当众朗读他人作品或者自己的作品是否属于一种对作品的“表演”。

    网络平台则认为这种寻常的“朗读”根本算不上“表演”,实为一种“复制”和“网络传播”,因此并未构成侵权。目前这类问题如何解决在理论上尚有争议。尽管如此,一些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也开展了有益的探索,通过判决说理认可“朗读作品”也可以构成对作品的“表演”。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进行“口述作品”的版权保护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68人看过2024-01-27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分别是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分别是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47人看过2024-01-27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是怎样的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以上就是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45人看过2024-01-27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编辑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是怎样的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编辑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1、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编辑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编辑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即编辑人进行编辑创作时,如涉及的是著作权作品,必须经原作品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3、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因此,编辑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其著作权归编辑人享有,但其中可以独立存在、单独使用的作品,其著作权由该作品的作者享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编辑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是怎样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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