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模式保护、软件代码登记备案等,版权的重要知识点有哪些?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版权的重要知识点有哪些
1.著作权
著作权(或称版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而非”申请“、”注册“(行政程序)而产生,也非以“发表”事实为存在理据。
《尼泊尔公约》(BerneConvention)约定:作者自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取得著作权,无须履行加注版权标记和登记手续。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著作权。”
2.著作权登记实行自愿原则,并不影响著作权的权利效果。
《作者自愿登记实行办法》(国权[1994]78号)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获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年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第七条:”......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国务院令105号)第七条:"外国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学作品保护,可以不履行登记手续,保护期为自该程序首次发表之年年底起五十年。
3.著作权登记仅具有证明著作权权属的初步证明效力。
《作者自愿登记实行办法》(国权[1994]78号)第一条:”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
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4.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利于加强软件著作权行政监管和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年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第七条:”......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5.著作权模式保护并非软件法律权益保护的惟一方式。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6.软件代码登记备案并非证明版权保护的手段。
软件代码登记备案仅是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时,行政部门鉴别独创性的“鉴别材料”,必须配合其他证明材料方能起到初步证明权利归属的效力。(“60页”也仅是原则性规定,非强制性要求)
详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年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等。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版权的重要知识点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