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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答辩

更新时间:2024-01-07 08:43:22

专利无效答辩,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开始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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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给专利权人之后,专利权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答复时间一般为一个月


目前,企业进行专利无效答辩,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企业可以自行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据,并进行专利无效答辩。二是企业可以委托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办理专利无效答辩相关事宜。


企业进行专利无效答辩,一般需要提交如下几项材料:

1.专利复审委员会送达的包括专利无效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或营业执照副本(企业)。

3.拟反驳请求人无效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4.委托书(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则需要)。

专利无效答辩流程

企业进行专利无效答辩的流程一般如下:

1.企业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送交的包括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之后,依据前述所列材料进行准备。

2.企业在一个月的指定答复期限内自行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交陈述意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3.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不过,根据当事人请求或案情需要,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要求双方当事人按期参加口头审理。

4.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其中,若企业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审查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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