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或者是个人,确认自己的专利被别人侵权后,此时发明者首先要明确和知道的,就是专利侵权的类型是什么。例如:某些商家是直接盗用的发明人的专利,运用到了自己的产品生产和包装中,这是最直观且明了的专利侵权形式。某些则是将专利大致修改后,再运用到了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侵权的形式,往往不太容易被察觉。例如发明人持有的外观设计专利,被他人盗取后,仅修改下颜色,或是其他微不足道的细小事物,这样也是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第三种侵权的形式,则是他人直接抄袭或是复制发明人的专利,进行使用。
确定对方的侵权形式后,此时公司和个人发明者要做的,就是进入收集证据这个阶段。收集的证据大致可以包括对方侵权专利后,生产出的商品或是产品的照片。其次便是购销合同、销售发票、产品目录等。对证据的收集,可以说是发明人整个维权过程中,相当重要的一个阶段。没有实际的证据作为指证,就算发明人知道对方是在侵权,也没办法发起实质性的维权行动。为避免打草惊蛇,因此公司在发现对方侵权后,就必须要立刻开始收集证据这个阶段,然后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维权流程。
通常,当公司发现对方侵权后,都有数种方式可以进行维权。一便是委托律师,给对方发布警告函,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没有造成较大损失,而公司又掌握了一定证据,就可以采取和解的方式。第二便是商家将其举报至国家专利局,要求专门的行政人员干涉,并请求一定数额的赔偿。第二种维权的方式,通常需要公司的证据比较充足,才能有效进行。第三种维权的方式,则是公司直接将其侵权专利的对方,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干涉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对侵权方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