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专利证书副本和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区别主要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数量上的限制。
在专利申请时,因为专利权是可以共同拥有的。通常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向第一专利权人颁发一份专利证书。但当一件获权专利拥有多个共同专利权人的时候,如果其他共同权利人也需要专利证书的,那么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的。
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专利登记簿则是专利在被授予专利权后,管理部门记录其法律状态及其有关事项的文件。专利登记薄副本,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一项专利权利时建立的专利登记簿的副本。
任何人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意后,均可以查阅或者复制专利登记簿中的有关内容,并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专利证书是不能更换的,只能出一次专利证书。换句话说,即使共同权利人要求出具专利证书副本,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只会给他们发放一次。而专利证书丢失后,就只能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却不能以专利证书丢失为由办理专利证书副本!因此,专利证书无论是正本还是副本都一定需要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