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规定是注册资本变更必须要通过股东会作出决议才能够完成。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需明确一定的条件: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成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就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
有。
依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
一人注册外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二人或以上注册外贸公司,则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
外贸公司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则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50万元人民币;
外贸公司只有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才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否则,不享受出口退税;
因此如果贸易公司要享受出口退税的政策,在注册资本上就会有要求,如果是注册普通的贸易公司就不会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1、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增加注册资本未缴纳印花税的,应当及时向税务部门说明原因,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补交印花税,不粘贴印花税也是偷税漏税的表现。
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补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区别
1、注册资本也可以称之为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所规定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承诺认缴的出资额数或者认购的股本总额,并且在公司登记机关中依法登记了的。
2、公司注册资本,如果选择认缴制的话可以一次或者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总额度的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之内缴足(规定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3、而实收资本指的是公司全体股东已经投入到该企业的实际出资额。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注册资本是公司全体股东的计划出资额;实收资本是公司全体股东实际出资额在公司财务上的表示。
4、但是有另外的一些情况,注册资本就会不一定等于会计帐面上的实收资本,情况如下:
(1)在企业可以采取分次缴资时,企业的会计帐面的实收资本小于或者大于注册资本;
(2)在企业已增资还未办妥变更登记时,则企业的会计帐面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按照正常的程序,已成立的企业若是想要办理增资变更登记等手续,股东就应当先行缴交股款(投资实物等),而公司财务则根据投资款缴的款单(实物交接单等文件)进行增资账务处理,然后企业再持有关增资的决议/决定、批文以及《验资报告》等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股东多缴投资款而财务账务处理不当;正常的做法是股东多缴的投资款应当在会计账面上列示在“资本公积”;
1、股东不实际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
2、只要该股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
3、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股东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也告知了债务人的,该股权可以转让。
4、至于出资义务,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般是由转让人承担
不等同。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注册资金可以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购置固定资产,付工资等,固定资产也可以是公司通过借贷或融资取得的资金购置的应该建立固定资产帐的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变更注册资金不需要变更说明,应该是股东会决议。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其中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可以增加或者是减少的,但是不管是增加还是减少都要到工商局办理备案以及工商变更。注册资本减少是不需要支付费用的,但是注册资本的增加是要根据注册资本粘贴印花税的,不粘贴印花税也是偷税漏税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