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货的,其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予以退还.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时,应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退税证明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办理退税。
企业应按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商品确认的收入金额,冲减报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按税法规定的可以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借记"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科目;按应退回或已退回的货款,贷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按销售退回的成本,冲减报告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或其它业务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开书店、图书馆都是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因为根据规定从事出版物(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零售、批发或出租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通过互联网零售出版物也是需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在程序上需要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在网上开店销售图书也是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而且和开书店一样,需要营业执照。
一、凡个人按承揽广告业务收入、企业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比例提成,上述提成无论是以现金支付还是以票据抵销等形式取得的个人收入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提成收入含:业务招待费、组稿费、信息费、差旅费、劳务费、奖金等。)
二、以上述形式取得收入的人员为企业员工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若为非企业员工,其取得的个人收入按劳务报酬项目征税。
营改增之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烧卤熟制食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261号)规定,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不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征收营业税。而对专门生产或销售食品的工厂、商场等单位销售烧卤熟制食品,应当征收增值税。
2024年营改增之后,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不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按照生活服务业征收增值税。
因此,饮食店、餐馆销售烧卤熟制品按照现在的税法要求,应缴纳增值税。
销售食品需要办个体工商户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请,办理是不收费的,一般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但申请人补正材料、整改、现场核查、依法听证、检验、检测、鉴定等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的。
逾期销售收入就是指在约定的账面应收回日期到期之后,仍然没有账面现金流入的情况。
如果合同中有规定逾期收款支付利息,那么应该冲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财务费用-利息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