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公司企业名称核准:尽量多提供一些公司名称,一般在5-10个,增加核名的通过率。
2、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审批: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注册申请书,股东身份正原件,章程等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3、公司刻制印章: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正明等材料到公安局审批后,刻制印章。
4、公司银行开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印章原件及法人身份正到银行开启公司对公账户。
5、公司核税:到税务局核定公司具体税种。
个体工商户向税务部门申报后可以办理歇业。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因此,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可以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所以买票还是要看清楚给的发票类型的,如果不为了报账买那些低价票,给的电子凭证报账不行也没有关系,但是如果要报账还是选那些提供行程单的吧。
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4〕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政府补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开具发票。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表1份
4、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
1、税务登记表2份(国税和地税)
2、公司章程2份(全套无修改)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股东身份证复印件1份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设立这一不确定状态,目的是使当事人有机会补正能够补正的瑕疵,使原本不能生效的合同尽快生效,以实践民法典尽量成就交易、鼓励交易的基本原则。当然,从加速社会财富流转、促使不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和稳定的原则出发,合同效力待定的时间不可能很长,效力待定也不可能是合同效力的最后状态。无论如何,效力待定的合同最后要么归于有效,要么归于无效,没有第三种状态。
效力待定合同民法典已经规定了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无权代理)。民法典对此予以了继承和发展,形成了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其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可依法追认,善意的相对人也可依法撤销(此撤销不同于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撤销。第一百四十七条的撤销是对生效合同的撤销,此处的撤销是对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撤销)。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没有依法追认,善意的相对人也没有依法撤销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当事人为民事行为时要有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代理时要有代理权,处分财产时要有权处分,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行为人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是一种保险的名称,是由学校作为投保人,因校方过失导致学生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学校也是受益方,是一种责任保险。“
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主要为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等)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范围:
包括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食品、饮用水不符合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