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100%的不一定是个人独资企业,也有可能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且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作为唯一股东而注册的公司,属于《公司法》中所描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公司后公司不会自动解散,公司在符合解散条件后,需要依法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通用名称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名称,属于公有领域的名称,而商标权具有排他性,因此法律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但通用名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注册商标,即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在判断商标整体上是否具有显著性时,应根据商标所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即使商标标志中含有描述性要素,但不影响其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或者描述性标志以独特方式加以表现,相关公众能够以其识别商品来源的,应当认定其具有显著特征。值得注意的是通用名称注册为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但需要符合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否则构成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在出卖人逾期尚未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3、出卖人迟延交付的,由此而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4、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在签订合同后有较大变化的,如果因出卖人逾期交货,则有可能给买受人造成价格方面的损失,因此,结合以往的审判实践,对出卖人逾期交货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比约定的交付期的市场价格降低的,应按实际交付标的物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价款;如果市场价格较约定交货期时的约定价格上升的,则仍应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价款。
有限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小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也可以通过召集股东大会的方式维权,还可以依法直接行使股东的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
企业免费赠送的样品也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通常情况下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就应开具发票,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免费赠送样品给客户,需要视同销售处理,即使对方不要发票,企业也应该开具发票,正常填写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