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在合并后如何承担
1、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在存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续。
2、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吗
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没有法律效力
二、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我国在规定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未交付质物的,合同不生效。对此,《民法典》第429条明确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三、司法实践中,对于未办理股权登记托管的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及质押登记存在一定的监管难题。原因在于,考虑到股份有限公司的公众公司属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难以对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东进行登记。事实上,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自由交易,股东状况随时处于变动之中,要求工商行政机关进行股权登记,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撤销监事股东的。但是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股东想要退股,第一步应该是法人代表与其他股东协商之后,然后再制定股权的转让方案。
监事是现在公司中常设的检查机构人员,主要是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其他各类公司事物。与股东又有一定的区别,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之一,享有公司收益的分成等等。监事股东就是股东担任监事的职责。而且监事股东代表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所以监事股东是公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有限公司或者是股份公司,只要按照相应的程序,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是可以通过起诉来撤销监事股东的。
但是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股东想要退股,第一步应该是法人代表与其他股东协商之后,然后再制定股权的转让方案。然后接下来就会召开股东大会,将股权进行转让出卖。这时还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在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之后就可以退出了。如果说股东大会没能及时召开,并且其他股东也没有购买的意愿,这时股东就可以与他人签订转让协议,以此来退出股东身份。当股东没有股权之后,到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手续,在法律上来说就算是退出股东身份了。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是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在数量上等于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以后的余额。用会计等式表示为: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所有者权益包括:投入资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净资产是所有者权益,反映企业股东权益和信用风险的大小,只包括有形资产在内。至于企业信誉、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这里不参与计算。
公司欠债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的次日起计算;未注明还款日期的,在债权人合理催告,给予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到期的第二天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行使条件是,股东会作出不向股东分配盈利、公司合并、分立等重要决议;股东对上述决议投反对票;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法人是公司、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主要通过和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体现。
2、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一般常被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适用民法典具体条款调整。
3、一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隐名投资人具有领取公司红利的行为或日常管理公司的行为。
4、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5、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工商查名:公司注册手续的第一步便是工商查名,即起好3-5个公司名字给工商局查询,查询通过后取得名称核准证书,这样,您的公司名字就定下来了。
2、准备工商注册登记材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确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董事与监事成员。
3、股东出资:根据您的要求以公司的名义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分别将注册资本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办理营业执照:将注册公司工商注册材料送请工商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会正式颁发公司营业执照。
5、刻章:刻公司公章、法人章、股东章与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格,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通过后,颁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
7、办理税务登记证: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表格、房屋租赁证明及财务人员信息,税务局审核通过后,颁发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