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根据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并选举董事长,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少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改设一名执行董事。
2、换言之,执行董事只出现在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3、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要对董事会负责。
4、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的。
公司变更超过30日还没有办理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处以罚款。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供货构成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执行董事,可以是其他的股东或者是员工担任,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兼任执行董事。其次,对于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需要在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中注明。
根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因此,如果公司设立执行董事,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由该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
章程修正案
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指定委托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
章程修正案
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指定委托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