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4、在清算进行完,登报公示,进行注销登记。
可以。
一、公司网上注销流程
网上注销公司,需要先网上申请,然后受理,分情况办理注销。网上申请注销步骤如下:
1、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务注销”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2、在“纳税人经办人”中选择经办人(若经办人没有选择项的,请在网上税务局办税人员中维护)和选择“注销原因”,录入“注销原因说明”后,点击[查验]按钮
第二步:查验
系统完成查验后,会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对应的处理方式,提示即办或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建议。以下有三种情况,在线即办、承诺即办、一般注销流程办理步骤:
1、【在线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且不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和“其他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系统提示符合即办注销要求,下方会出现[提交]按钮
(1)申请提交,点击提交按钮,进行在线办理税务注销
(2)签名,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系统将自动进行税务登记注销,同时提示制作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
(3)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点击“确定”,跳转到“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输入税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下载证书”可下载,点击[下载通知书]
该通知书也可至“网上税务局首页——税务注销预检——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进行下载。
2.【承诺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但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其他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纳税人可按“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系统下方会出现[查看《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按钮,点击该按钮,查看、打印该承诺书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该承诺书和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3.【一般注销流程办理】不符合即办资格或即办条件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任一条监控均未通过,或“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如有未结事项,系统将在页面中显示[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按钮,可查看并打印(具体通知书样式同上)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简易注销流程
1.企业自主申请
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自主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依据申请予以核准。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应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注销决议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销决议文件应对设立登记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资产清算、公告结果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决议文件应由全体投资人、合伙人、股东和清算组成员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和清算组备案证明;
企业的投资人、股东、合伙人应对选择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申请注销登记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2.企业资产清算
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成立清算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不再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
3.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申请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依法在注销登记前应当公告的,可以通过报纸或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15日左右。
“注册公司大概需要15日左右,企业需要进行企业名称核准,企业提供基本资料,表明有经营场所、经营人员等。然后经过工商登记机关多次审核,再提交到工商局审批。通过后,在规定时间被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必须要财务章。社会团体刻制印章,须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公安部办理呈批,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到指定的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刻制,并提交其刻制印间的委托书。
公章和财务章备案是指公司已经经公安局审核并批准,并发许可证。
办理注销登记需要收缴公章和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公司注销了,会计账本不能销毁。
(1)参照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30号1997-8-7)第一条“(三)结束旧账1.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之规定,对于注销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2)另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1998-8-21)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之规定,相应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应由股东代为保管。
公司注销时做哪些账务处理
一、企业注消前,应该先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
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编制清算损益表,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二、账务处理
1.于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这和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编制相同。
2.清算费用:清算组成员的各类报酬及财产变卖,债权债务处理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
(1)支付清算费用
借:清算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相关科目
(2)结转清算费用
借:清算损益
贷:清算费用
3.核算变卖资产及其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清查,原材料盘盈时
借:原材料
贷:清算损益
(2)将各类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预提费用全部摊销
借:清算损益
贷: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等
(3)固定资产拍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贷:清算损益
(4)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算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核算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认真查核,应收账款确系无法收回。
借:清算损益
贷:应收账款
(2)经认真查核,应付账款确系无法清偿。
借:应付账款
贷:清算损益
(3)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算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账务处理
(1)用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缴纳清算年度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的账务处理。将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实收股本的份额,在各个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现金、银行存款
6.编制清算损益表、清算资本的资产负债表
三、会计人员把会计资料移交给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