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般来说股东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因为一般股东入股成立公司是股东自己作为“工作”,在公司中是管理者,是工作人员,是要在公司中拿工资的,也是股东作为公司员工的职业;
3、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情况一般出现在股东自己本身有“工作单位”,或不可以从事公司经营活动(如公务员等),但法律没限制其对公司投资,当然也有的股东不懂经营,或请行家来为公司经营,股东自己不参与。
单位签章只盖章一般也是可以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盖章也是合法有效的签字方式,其他的签字方式还包括签名和按指印的方式。单位签章,只盖章是否可以要看情况,只要当事人之间对此没有相反的约定只盖章也是可以的。
在我国绝对控股的法律概念是占股百分之五十及以上。或者虽然股东的股份份额低于百分之五十,但其股份或者出资额所占的表决权,能够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的影响,也是控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人代表重新申请的时间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变更等事项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按照以下的流程:
1、选定名称后全体股东在《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签字;
2、到入资银行窗口办理入资;
3、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4、篆刻公章、财务章、法人名章、合同章,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工商登记。
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主体一般为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公司倒闭不够补偿员工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用人单位申请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