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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04

    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

    而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不能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而属于普通的借款活动。不过,如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等规定,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 104人看过2024-01-04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宣告破产后,以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清偿,如果不能证明股东与债务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则公司就不用承担债务了。

  • 104人看过2024-01-04

    股权继承的立法现状:我国《民法典》没有涉及股权继承问题的内容,该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关于遗产范围的条文也未明确规定股权问题。

    《公司法》作为公司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也没有涉及股权继承问题。尽管该法第三十五条对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作了规定,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指出股权继承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易引起争议。至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也罕见有股权继承方面的规定。

  • 102人看过2024-01-04

    一、什么情况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召开;其他。什么情况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什么情况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5人看过2024-01-04
    隐名股东可以直接向公司确权,申请确权应当提交和显名股东之间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和出资证明,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的,可以将实际股东进行变更。
  • 104人看过2024-01-04

    1、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600元;

    2、10-50万元(含50万元):1000元;

    3、50-100万元(含100万元):1500元;

    4、100-300万元(含300万元):2000元;

    5、300-600万元(含600万元):2500元;

    6、6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3000元;

    7、1000万元以上:万分之三。

    变更的验资收费标准:按注册资本变更后同档收费标准提高40%执行。


  • 103人看过2024-01-04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时,应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变更登记:
    1、股东大会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新股东的身份材料。新股东是个人的,应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股东是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供法人证书,例如营业执照。
    4、变更登记申请书。
    这里的股权转让,应该区别于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虽然股票交易本质上也是股权转让行为,但如果没有造成公司股权结构发生本质变化,那么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进行公开交易就可以,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 108人看过2024-01-04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109人看过2024-01-04
    在我国在合同审查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

    1、对方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2、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3、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4、合同落款签字盖章;

    5、代理人代理权权限问题;

    6、建立公司合同多部门联审制度,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 103人看过2024-01-04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可以辞职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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