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6人看过2024-01-04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376人看过2024-01-04
    挂名法人的劳动报酬,是由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约定的。公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报酬,按时向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支付薪资。劳动合同中还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合同期限、社会保险等重要条款。
  • 107人看过2024-01-0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转让股权的,并不影响债权的处理,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

  • 111人看过2024-01-04
    股东资格丧失情形的理解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从我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 109人看过2024-01-04
    公司劳资纠纷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
  • 105人看过2024-01-04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90人看过2024-01-04
    如果劳动合同中写明“如果要调整岗位必须经过员工本人同意,劳动者如果不同意调岗,属于合同约定条件改变,协商不成,单位强行调岗,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单方解除,没有法定理由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工作2年半以上不足3年,可获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112人看过2024-01-04
    法律规定的注册的资本,指的是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的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的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的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 108人看过2024-01-04
    按照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

    《公司法》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就在立法上明确了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公民可以继承的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而《公司法》的规定,实际上确认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公司股权也是“有价证券”的一种,它既包括财产价值,也包括股东人身资格,按照该条的规定两者都是可以继承的。

    第二,股权继承中股东资格的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约定

    按照《公司法》该条的规定,股东资格原则上可继承,通过公司章程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是“除外”情形,有限公司的资合性和人合性特征在股权继承时表现出一定的矛盾。一方面,如果单纯强调资合性,任意由股东的继承人成为新股东,可能会使股东之间无法和平相处,影响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还可能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超过法定限额;另一方面,如果因为公司的人合性而否定继承人成为新的股东,也可能对原股东不公平。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中,是偏重资合性,还是偏重人合性,涉及到立法选择的问题,公司法的规定表明,有限公司的资合性应优先得到考虑,但在股权继承的问题上,也给予股东一个灵活性选择,也就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特别约定。

  • 109人看过2024-01-04
    国有资产评估范围是有形资产、股东资产以及应收账款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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