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
2、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首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
4、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