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5人看过2024-01-04

    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 103人看过2024-01-04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视不同情况向不同部门起诉。

    1、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工商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第一款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 107人看过2024-01-04

    1、股份公司发起人。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市场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本公司的章程也能做出其他限制规定

  • 106人看过2024-01-04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 106人看过2024-01-04

    目前我国政府推出了很多便民的措施,个体工商户是可以通过网络办理营业执照的,但要注意办理时提供的材料。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 106人看过2024-01-04
    公司注册的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时间是这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对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应对申请人做好认缴制的解释说明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考虑到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能发生转让、被继承等情况,经指导申请人仍坚持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注册的资本不设最低限额,但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公司的注册的资本均不得为零元。
  • 118人看过2024-01-04

    一、持有1%的股份的作用有:1、为上市公司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权益,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前述请求被拒绝,可以自己名义起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04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法人代表吗

    可以进行变更法人代表。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

    (7)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或者减少后的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9)变更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登记部门出具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 105人看过2024-01-04

    (一)依据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二)劳动者只要出具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那上面对时间及路线写的非常明确应能证明你是不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的;

    (三)劳动者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若有残疾或行动有障碍,还可以继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四)下班一小时内还在路上徘徊不回家,半夜回家发生事故一般单位也不会给认定工伤。伤者确定自己是不是工伤可先判断符不符合工伤情况。
  • 105人看过2024-01-04

    1、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4、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公司只能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才能将所余利润分配于股东。这表明,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必须以有这种盈余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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