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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如下:

    1、到辖区工商局申请新名称核准;

    2、通过核准后,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次材料;

    3、根据通知时间,领取新营业执照。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名称核准通知书》;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6、其他与名称有关文件、证件。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即可。

    6、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7、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根据《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100人看过2024-01-02
    变更股东需要的程序是:
    1、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要经其他股东同意;
    2、订立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
    3、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4、申请公司的变更登记,发放新的出资证明书给新股东。
    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2
    申请破产条件如下: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100人看过2024-01-02

    直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增资需要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4、公章、财务章、法人章;5、法人身份证原件;6、原公司章程;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8、开户许可证原件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公司名称变动:公司名称变动事先审批通知单

    2、变更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务院决策要求业务范围务必须经准许的,递交相关的许可材料或是经营许可证定公司名字变动务必须经准许的,递交相关的许可材料或是经营许可证影印件

    3、注册资金变动:递交相关内容的公司章程。

    4、居所变动:已有房地产递交房产证影印件;租用房子递交租赁合同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租赁方的不动产登记证影印件;以上不可以给予不动产登记证影印件的,递交别的房屋所有权应用证实影印件

    5、法人代表名字变动:公司签定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议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或书面形式决策或别的人事任免文档、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影印件

    6、公司种类变动:股东会议决议或公司股东的书面形式决策

    7、营业期限变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务院决策要求变动营业期限务必须经准许的,递交相关的许可材料或许可证书影印件

    8、公司股东或发起者名字或姓名变动:《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股东或发起者名字或姓名变动证实、新公司股东或发起者的法人资格证实或普通合伙人身份证件影印件

    9、股东变更: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份交收证实、新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实或普通合伙人身份证件影印件。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关于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的联系为:都属于强制性的集体程序,即在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时,表决方面均以多数通过为原则,并且一经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区别为:具体的目的不同;适用对象有所不同;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不同;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不同等。

    2、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的共同点

    (1)都属于强制性的集体程序,即在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时,表决方面均以多数通过为原则,并且一经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2)二者的生效,均以法院批准为必要。

    (3)二者成立的结果,都会在客观上使破产债务人免受破产清算,而会使债权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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