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辖区工商局申请新名称核准;
2、通过核准后,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次材料;
3、根据通知时间,领取新营业执照。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即可。
6、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7、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根据《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直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1、公司名称变动:公司名称变动事先审批通知单
2、变更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务院决策要求业务范围务必须经准许的,递交相关的许可材料或是经营许可证定公司名字变动务必须经准许的,递交相关的许可材料或是经营许可证影印件
3、注册资金变动:递交相关内容的公司章程。
4、居所变动:已有房地产递交房产证影印件;租用房子递交租赁合同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租赁方的不动产登记证影印件;以上不可以给予不动产登记证影印件的,递交别的房屋所有权应用证实影印件
5、法人代表名字变动:公司签定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议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或书面形式决策或别的人事任免文档、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影印件
6、公司种类变动:股东会议决议或公司股东的书面形式决策
7、营业期限变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务院决策要求变动营业期限务必须经准许的,递交相关的许可材料或许可证书影印件
8、公司股东或发起者名字或姓名变动:《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股东或发起者名字或姓名变动证实、新公司股东或发起者的法人资格证实或普通合伙人身份证件影印件
9、股东变更: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份交收证实、新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实或普通合伙人身份证件影印件。
2、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的共同点
(1)都属于强制性的集体程序,即在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时,表决方面均以多数通过为原则,并且一经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2)二者的生效,均以法院批准为必要。
(3)二者成立的结果,都会在客观上使破产债务人免受破产清算,而会使债权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