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四)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如下图,即为两证合一执照。
5、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建议出门前拨打12315询问一下具体地址。
办理注销公司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2、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3、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许可注销意见书;
4、去工商局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清算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办理注销手续。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办理注销公司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2、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3、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许可注销意见书;
4、去工商局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清算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注销公司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2、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3、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许可注销意见书;
4、去工商局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清算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办理注销手续。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