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2、企业设立登记
3、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
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9、税务登记
10、国税登记(国地税登记证已经合一,在地方税务填表打照,国税登记)
11、开设银行账号
12、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
13、统计登记
14、社会保险登记
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公司股东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般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的时间为:工商5-7个工作日,税务2-3个工作日,银行7-10个工作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变更流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加盖公司公章);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三)质监局受理、换照;
(四)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受理、换证。
一般工商局变更需要间隔15个工作日左右,因为工商这边要有一个新的档案录入系统的时间,只有新的档案上传到工商系统了,才允许二次变更。
一、跨区变更注册地址
1、跨区变更注册地址即为公司跨区域迁移,主要难点在于公司的税务。这家迁移公司的税务需要全部清算干净,才能做税务迁移。一般企业迁移中都在这个阶段被卡住。如果这家公司从设立到迁移时,都是专业人员做好财务工作,税务没有问题的情况下,2-3个月公司税务可以清算掉。
2、迁移企业等税务清算完成,下面开展工商变更,这个就比较简单,一般2-3周即可完成。
3、在企业经营中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跨区变更注册地址这个流程需要3-4个月时间。
二、增加股东和增加注册资本
1、增加股东和增加注册资本两件事项可以同时办理,前期做好新的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全体新旧股东、法人到场签字。
2、现在注册资本为认缴制,可以在新章程中直接修改。
3、办理时间需要2周左右。
一般七个工作日可以查到。工商部门颁发或者变更营业执照时,一般需要七个工作日进行网上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录入。因此,企业信息变更信息还是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及时查询可以及时了解企业信息,以免产生不利影响,对企业相关经营活动也更为便利.
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一般七个工作日可以查到。工商部门颁发或者变更营业执照时,一般需要七个工作日进行网上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录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1、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包括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
2、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
3、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
4、若资料有遗漏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若资料没问题,则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
5、在通知书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再去一趟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刻制新的公章,原公章需在规定时限内销毁或上交;
7、携带新营业执照和新公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1、公司变更名称的,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规定期限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2、对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准予变更登记的,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