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向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般到辖区工商所就能办理;
2、填写申请表,营业内容以及个人身份信息,营业范围;
3、名称申报后会发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1、法定代表人、股东等身份证;
2、公司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4、职业状况证明;
5、经营场地证明;
6、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1、申请人注册登
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
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
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
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1、店铺取名。
2、确定营业场所,然后去该场地所属街道办开始办理注册业务。
3、进行注册登记,在业务办理处填写表格;工商部门受理之后会给回执,填写错误的改正再提交,资料没准备齐全的准备齐全再提交。
4、在办理业务时如果经营者不在现场,可以要求代办人员代办,签订委托书即可,委托书详细怎么写可以先询问工商部门服务人员,不同地方可能要求不同。
5、最后我们只需要等待即可,目前简化审批手续,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拿到证件。通过或者比通过审批都会直接短信发到经办人手机上,来了信息到办业务的地方,就可以取回营业执照。
6.拿到营业执照就可以找专业刻章的公司刻章,拿到章就去银行签一个三方协议,个体户不用开公户,私人卡也可以
7.最后拿着上面的所有资料去办理政务大厅或者办理执照的地方税务报道,领发票等。
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2、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下面的表格,申请名称核准。
3、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4、如果是代办,还需填委托书。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如果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就可以拿到执照了。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向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般到辖区工商所就能办理;
2、填写申请表,营业内容以及个人身份信息,营业范围;
3、申报名称后会发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1、法定代表人、股东等身份证;
2、公司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4、职业状况证明;
5、经营场地证明;
6、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一、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二、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材料
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依法设立。这个依法包括设立程序上的合法和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
二、法人有独立的财产。只有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才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人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以及场所。名称也就是字号。场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也是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住所。
四、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它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且独立承担。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设立分公司需注册登记。
2.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5.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向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般到辖区工商所就能办理;
2、填写申请表,营业内容以及个人身份信息,营业范围;
3、申报名称后会发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1、法定代表人、股东等身份证;
2、公司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4、职业状况证明;
5、经营场地证明;
6、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