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去世怎么变更
(一)法人就是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是有区别的。
(二)法定代表人去世变更要经过以下几个过程:
1、要去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已经死亡进行公证;
2、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3、到质监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证;
5、到开户银行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名字。
二、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
公司变更法人后公章是否需要更换,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但在实务操作中,更换公章可以更好的维护公司的权益。
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如下:
(一)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三)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四)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如果在当事人起诉后,公司依法成立了清算组,依照公司法等规定进行了清算,则诉讼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当事人可以依照公司清算程序实现自身债权。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则应当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债权人主张的公司债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资信证明业务指银行接受客户申请,在银行记录资料的范围内,通过对客户的资金运动记录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对外出具资信证明函件的形式,证明客户信誉状况的一种咨询见证类中间业务,是投标时需要出具的资质。
也有定义为:资信证明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他人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此类证明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是证明他人拥有某项资产、债权或具有何种程度经济实力等等。
注销公司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如果注销,需要执行法院判决的时候才能够注销,由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他行为会受到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行为,公司股权作为他名下的财产,将会受到股权处置方面的影响。能注销但是会受一定影响。首先,不管老板是因为什么情况坐牢,都与公司倒闭需要注销没有直接的联系,公司老板在坐牢,可委托他人经营公司。
1、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2、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4、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了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申请迁移,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
2、迁入地登记机关,领取《同意迁入通知书》;
3、到迁出地登记机关办理迁移手续,领取《公司迁移登记通知书》;
4、备齐有关文件,到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