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法院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告知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通知其他股东的规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执行这部分款项给申请执行人。
(二)如果其他股东的规定期限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法院将拍卖股份用于清偿债务。
(三)人民法院拍卖股份程序为:
1.人民法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股权进行价格评估。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2.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确定拍卖机构。当事人协商拍卖机构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执行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随机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4.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拍卖所得用于抵债。
5.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6.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规定将股票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7.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四)如果债权人同意以股权抵债,按照法院参照评估价格作价抵债。股权抵债系股权转让一种方式,需要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应当通知公司将受让方的姓名或名称等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同时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一、干股和实股的区别
1、干股是什么意思
干股是一个很常见的词汇,但其实它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词。在实际中,干股指的是公司的领导为了留住重要的合作伙伴,或者减少核心人才的流失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干股本身并不是一种股票,而是虚拟股,公司给某位员工分干股,并不是给了他真正的股份,而是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再按照这个持股比例获得相应的分红。
持有干股的人一般就被称为干股股东,因为实际上并不拥有实质性的股份,所有干股股东实际上并没有对公司的任何控制权,这也是干股股东和一般股东最大的区别。因此,大家更倾向于将干股分配称之为股票分红,干股股东也只享有分红权利。
2、干股怎么分红
我们基本都倾向于把干股归为分红股,那么干股最主要的分红是怎么进行的呢?
干-股分红其实就是持股股东按照持股所占的比例,在年底的时候在真实利润的前提下,所分的的红利。干-股的分红权利其实和普通股票是一样的,只是干股股东仅享有分红权利,而没有普通股东的其他实质性权利。
干-股分红就其本质来说,可以理解为现金奖励,但是这个奖励金额不是固定的,而是跟年度利润和持股比例两个指数息息相关的,持股比例高,利润高,那么奖励的分红金额就多,反之,就少。
3、干股和实股什么区别
前面我们说了,干股的本质其实是虚拟股,干股股东并不是真的持有某一种股票,而是假设其持有一定比例的某种股票后,在年底分红的时候给予其相应比例的分红而已。
实股则是值真实的股票,持有实股的人不仅享有该只股票的分红权利,还能作为股东享有对公司的控制决策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等,实股股东的权利远远大于干股股东。
1、公司章程
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是最基础、最根本的证据。股东认缴出资,是投资人成为股东的起点。如果股东没有认缴出资的意思,即使表象上看,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行为,但如果不是基于向公司出资的意思,而是基于借款的意思表示,那么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行为,也不能被认定为缴纳出资。
2、出资证明书
实缴出资的证据主要包括出资证明书
3、股东名册
4、工商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1、定义不同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2、特点不同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分支机构一般都是非独立核算,尤其是在办理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时,一般都写非独立核算,否则就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税种,按照法人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3、形式不同
独立核算指的是一个部门自己单独进行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并且单独进行申报纳税;非独立核算指的是自己不进行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由上一级单位进行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并由上一级单位合并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