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2、之后点击扣除信息查询。
3、选择已经填写的扣除信息。
4、进入填报详情,点击修改。
5、之后点击修改申报方式。
6、页面会自动带出新公司的名称,选择新公司名称,点击确认修改即可。
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公司来说,你要让你的客户时时刻刻找到你,公司的地址就显得比较重要了。公司一旦成立选好地址以后再要更换的话是比较麻烦的。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单位变更操作
企业在全国一级、一级临时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完成实名认证后,需要进行企业名称变更的,在登录企业版后,进入右上方的“企业信息”栏目,点击“修改企业信息”即可修改企业名称。
并同时在“资质证明栏目”栏目右侧上传体现新企业名称的资质证书正本扫描件、企业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等企业变更名称相关扫描件。等待省注册中心通过审核后就可以变更为新的企业名称。
一、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二、变更分公司负责人需要携带以下的证件可以变更分公司的负责人:
1、申请书,在工商局索取填写。
2、身份证,经办人和负责人的。
3、委托书,现场填写。
4、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正本复印件。
5、以上几项准备好就可以去工商局窗口办理了,20日内就可以办完,如果人少的话,当天也可能办完。
我公司是年月由(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其中(股东)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缴清。由于(原因)申请将(股东)持有的%股权以(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股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改变,股权结构变更为(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可以使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一般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一、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流程为:
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作出转办公司的决定;对原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审计或评估结果给予确认;
2、委托代办机构对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记载在企业的财产进行审计、评估;
3、原投资人作出对原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在变更有限责任公司之后继续承担偿还责任的承诺,并告知债权人;向工商局申请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可延续使用原企业名称,并且在行业后加“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公司更名前以原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原来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已经生效的,原公司只是变更了公司名称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
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财务负责人离职,公司不变更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因为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的,是需要进行更改的。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