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核准
提供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出资比例,注册资金。
所需时间:3-5个工作日(验资5个工作日)。
2、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4、办理税务登记的证明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5、领取部分章证
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IC卡。
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股东人章。
6、去税务所购买发票
领取税务登记的证明,发票专用章,缴纳印花税,领取发票。
一、国税注销可以在网上办理,只需要按照需求在电子税务局中填写相关信息并填报即可完成税务注销。网上办理国税注销不用预约也不用排队,只需要准备好注销国税所需的资料,按照网上注销国税的流程即可。
二、国税网上注销流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菜单,进入注销登记引导页。
(二)点击“注销预检”按钮可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展示,处理完未办结事项后,再办理注销登记。
无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点击“注销申报”完成当期(含本月)申报,再办理注销登记。
(十三)处理完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后,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如果有“逾期未申报”的情况,点击“预检”按钮,查看监控不通过的明细。点击未申报监控中的“明细”可查看明细,可看到明细中有逾期申报的信息,则点击“逾期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如果有“欠缴税款”的情况,点击“预检”按钮,查看监控不通过的明细。
(四)点击“我要清算报备”,进入填写清算报备页面
(五)录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清算报备提交成功。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注意事项:
1、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3、如需撤销清算报备,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六)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后,进行当期征期和当期属期申报:可点击【我要更正】或【我要作废】,可对申报表进行作废和更正。可点击【我要清算申报】。申报完成后,可点击下一步按钮再次进入注销预检,对未办结事项进行检测,如果没有未办结事项,则可以进行注销。
(七)纳税人若无未办结事项且符合即办资格,则可在预检结果页面,可点击“我要办理”进入到“清税申报”页面。
(八)纳税人录完所有必录项,上传必要的附送资料。
(九)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请”,产生受理成功回执页。
(十)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的“我要查询”-“涉税文书查签”模块中签收《清税证明》通知书。在操作列中查看《清税证明》具体信息。若纳税人不符合即办资格且通过了原注销税务登记的监控条件,则需进入原注销税务登记模块,走审批流程。纳税人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到原注销税务登记预检模块<下图是通过原注销税务登记的受理前监控页面>。点击“我要办理”进入原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上传附送资料,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申请表。提交注销申请后,产生受理回执单,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后在“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受理结果,若审核通过,可在“涉税文书查签”中签收文书。
一、公司法人变更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怎么办
1、公司注册在开发区,但是在市内经营。一般这种情况,工商局查到是不认可的,属于违规经营,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种情况选择有两种:
一是,回到开发区原经营地址经营公司;
二是,变更地址到现在的办公司地。
2、公司在住所以外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