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要求附送相关资料。
2、受理:税务登记机关登记部门受理缴费人填报的表格,审阅其填写表格是否符合要求,资料是否齐全。
3、审核:(1)注销社保缴费登记:地方税务机关对缴费人填报的《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是否缴清费款、滞纳金、罚款。
(2)注销税务登记:地方税务机关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流程,对缴费人填报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审核。
4、录入资料:对已核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地方税务机关在大集中系统录入资料,录入时应先录入应注销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后录入注销税务登记信息。
上述事项办完后,地方税务机关给缴费人下达《注销社保缴费登记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5、资料归档:将缴费人有关注销登记资料整理归档。
6、注销社保参保登记:地方税务机关完成注销社保缴费登记后,定时将数据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人凭地方税务机关下达的《注销社保缴费登记通知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参保登记。
以灵活就业方式缴费的个人(即灵活就业人员)也按同样的办法办理。
1、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资产负债表填货币资金和实收资本,利润表或损益表收入没有的填零,费用也填零就可以了。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已经改为季报了,也就是10、11、12的要等到明年1月报。
之前的8、9月的纳税申报可以到柜台填写纸质档申报表,事先和专管员沟通当然是更好。
还没开始营业,利润表可以零申报,也就是什么都不用填,直接申报。
一、开了公司对公账户有哪些好处呢?
1.基本户可以用于日常办理现金转账和支取,企业单位的薪酬、奖金等现金支取,只能经过此账户处理。而一般户和临时户银行账户只能用于转账,不可用于现金支取。
2.税种核定,记账报税。税务局需要连接到基本户,开立第三方征收协议,可以在纳税申报系统中申报税收和扣除。
3.只有开完对公户后,企业才能进行税务报到、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办完这些企业才能开始合法经营。
二、深圳公司开对公账户需要哪些资料呢?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4、法人身份证(原件);
5、房屋租赁合同;
6、需要银行人员上门拍照;
注:深圳公司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时,需要公司法人亲自前往办理。
一、核实名称;
二、名称核实成功后,可按《网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指示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开始申报;
四、所有开业材料准备齐全后,拨打工商分局预约电话办理预约登记,按预约登记时间向登记大厅提交材料,经批准后,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一、好处
第一、费用节省,享用专业团队的服务。
第二、运用计算机技术,高效,低差错率。
第三、政府审批,专业正规,保障经济责任,免除企业后顾之忧。
第四、避免因会计人员变动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节省了专职会计住房、社会保险开支。
第五、避免专职会计技能单一,影响会计质量。
二、存在问题
(一)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许多小型经济组织、代理记账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二)对于“代理记账[6]”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三)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四)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五)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六)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八)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较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