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则是指不动产以外,可以移动并不因移动而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是董事会规范运作、其决议尽量避免瑕疵的前提和基础。
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一般包括:总则、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的行为规范、董事长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工作费用以及其他事项。
一、被并购企业/公司背景调查分析;
二、被并购企业产业调查分析;
三、被并购企业财务和会计资料调查分析;
四、财务报告制度和会计程序与控制调查分析;
五、被并购企业当地政府税收政策及企业税收调查分析;
六、被并购企业组织,人力资源和劳资关系调查分析;
七、被并购企业营销和产品调查分析;
八、被并购企业加工制造和分配调查分析;
九、被并购企业研究与开发调查分析;
十、被并购企业财务比率调查分析。
在法律中,对于是否允许合伙人以劳务方式出资的问题存在一定争议:部分人士主张,劳务很难折算出资额,且不好分担企业损益,因而不应允许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部分人士主张,特殊技艺的劳务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在某些时候,它的作用甚至远远大于实物甚至是货币出资,例如,一个企业如果有具备特殊烹调技艺的厨师就比只有普通厨师效益好得多,因而允许合伙人以独特的技艺劳务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发展是有益的。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问题作了肯定性的规定。但为避免给人以鼓励劳务出资的印象,在规定上采取了一点技术处理,即不与一般的出资方式相并列,而在第十一条里单列一款,并特别写明,只有“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才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对于什么样的人可以劳务出资,以及如何量化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的特殊技能等问题,因涉及到每一个合伙人的切身利益,法律不作具体规定,而交由全体合伙人自行协商确定,因为各合伙人都懂得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他们不可能允许没有特殊技能的人或所有的人都以劳务出资,也不会简单地认可劳务出资人的“自我标价”。
至于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问题,本法未作规定。实际执行中,也应当是合伙协议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应事后按平均分担或免除劳务出资人责任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由于这个问题关系每个合伙人的利益,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全体合伙人还是以在合伙协议中协商作出明确规定为宜。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以下内容:
1、减少股份总额,即在保持每股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减少股份总额。具体操作可分为消除股份和合并股份。消除股份是指取消部分股份或特定股份,合并股份是指合并两股或三股以上的股份;
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减少每股金额。具体实施可分为免除、返还和取消。免除是指未缴纳足额股份的股份,免除部分或全部未缴纳的股份;发行是指向股东本人偿还部分已缴纳足额股份的股份,注销是指在公司亏损时,以减少每股金额抵销股东弥补资本的责任;
3、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数额。这是上述两种方法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