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认可,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行为;
3、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合法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行为;
4、有过错的第三人的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行为。
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只有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才能够实现股权的转让,也才能够进行股权变更登记。股东名册是公司确认股东身份的法律依据,而股权变更登记仅具有确认股权转让并向社会公示的效力,并不能否认股权转让行为本身的效力,因此,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变更是股权转让合同得以履行并移转股权的标志,工商登记只是对股权变更效果的公法意义上的确认,对股权转让并无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1)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
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1.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第一步: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章程修改案;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获得文件:增资批复(备案表)及增资后的批准证书
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提交文件:
1、增资申请报告;
2、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副本1);
3、增资批复(或备案表)原件;
4、董事会决议;
5、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原件。
获得文件: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第三步: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二份;
2、增资批复(备案表)复印件(公司盖章);
3、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
5、外汇登记证原件;
6、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在外管局领取);
7、章程修正案(合资合同修正案);
8、工商局出具的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获得文件:增资后的外汇帐户
第四步: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
第五步:凭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正式的增资手续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
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破产解散。
(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
公司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强制解散的,由作出强制解散的主管机关决定清算组人选;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
(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
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
第一项原则要求在清算组行使选择权时保持程序的公正和效率,第二项原则要求清算组追求破产财产价值的最大化及全体债权人利益分配的最大化。
二者偏废任何一项,均可能使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或使其相互间利益失去均哼,将有悖于设立选择权之初衷。
1、公司注销前应成立清算组。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在公司注销前专门来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果资产足够偿还债务,那么公司的资产可以用来偿还公司债务。
2、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注销注意事项
3、股东应在公司注销前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清算组清算不实,则公司注销后也可追究相应股东的赔偿责任。
4、公司一旦注销,其主体资格即消灭。
第一步: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章程修改案;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获得文件:增资批复(备案表)及增资后的批准证书
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提交文件:
1、增资申请报告;
2、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副本1);
3、增资批复(或备案表)原件;
4、董事会决议;
5、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原件。
获得文件: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第三步: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二份;
2、增资批复(备案表)复印件(公司盖章);
3、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
5、外汇登记证原件;
6、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在外管局领取);
7、章程修正案(合资合同修正案);
8、工商局出具的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获得文件:增资后的外汇帐户
第四步: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
第五步:凭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正式的增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