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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09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2、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3、发起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4、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相关文件;5、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符合法定条件,予以批准;6、公开招募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7、发起人在发行股份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8、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由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
  • 105人看过2024-01-09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

    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 107人看过2024-01-09

    一、公司章程选出的法定代表人

    新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一般先由股东会依据公司章程选任而后再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但往往有许多原法定代表人不服股东会的决议,不配合公司及新选任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

    实践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合法选任的新法定代理人代表了公司的真实意志,我们应充分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

    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仅为宣示性登记,即使未办理变更手续,也不影响新选任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意志行使其职权与参加诉讼活动,此时应以股东会决议为准。

    二、法定代表人与持法人公章的人

    公章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是公司对外作出意思表示的重要外在表现形式,实践中,不少公司采取公章与法定代表人分离的做法,如公司内部意志发生分离,则有可能法定代表人与持公章的人争相代表公司参与诉讼。

    一般情况下,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具推定效力,即在无相反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情况下,默认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但如持公章的人能提供公司明确所持公章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有效授权证据,即可推翻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意志参与诉讼,此时,可认定持章人为诉讼代表人。

    三、公司持有两枚或以上公章

    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仅使用一枚公章,且应进行工商备案。但实践中的公司有使用两枚或两枚以上公章的情况。可区分为:

    1、一枚已进行工商备案,其他的未备案。进行了工商备案的公章具有推定效力,如无相反证据证明,应认定其代表了公司意志。如有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推翻备案公章的代表权,则应以股东会决议授权的公章为准。

    2、两枚或以上公章均未备案。此时需审查公司有效授权的文件作为认定其代表公司意志参与诉讼的依据。

  • 104人看过2024-01-09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来讲,其就应该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独立的连带清偿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当中,公司的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当然现实中也是存在例外情况的。
  • 104人看过2024-01-09

    公司股东取消走以下流程: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


  • 113人看过2024-01-09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一般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由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公司的定义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 105人看过2024-01-09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规定,申请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的证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应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在国务院未作规定前,可暂按省人民政府规定办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货币出资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及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 104人看过2024-01-09

    注册公司的手续如下:

    1、确定公司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

    2、确定公司的营业场所;

    3、撰写起草公司章程;

    4、开设公司营业时所用的账户和公章;

    5、符合设立公司的其他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106人看过2024-01-09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

    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③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110人看过2024-01-09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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