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2人看过2024-01-09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1、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等其他财产线索,只有申请人掌握被申请人足够的财产线索时,才能有选择的要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申请人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2、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多少财产,就需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具体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当地法院实际要求而定。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3、正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写的内容:

    a、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b、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

    c、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

    d、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

    e、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

    f、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被申请人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是法人的,提交企业工商信息查询打印表。

    (3)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如保全的财产是房产,需到房产交易中心打印房产信息登记表。

    (4)担保函

    申请人为单位,需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则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5)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法院裁定执行

    法院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一旦法院裁定受理后,就会立即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按照原告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相应的财产。


  • 102人看过2024-01-09

    1.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 102人看过2024-01-09

    申请

    ⑴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⑵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说明:

    A、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C、申请人应当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申请书格式文书提交申请,并按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决定确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法定形式的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

    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备注:

    A、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B、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受理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⑵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⑶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注:有权更正人是指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加以更改的经办人员。)

    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⑸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⑹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备注: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将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决定

    ⑴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将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B、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A、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C、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将重新审查。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将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D、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⑵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⑶除第⑴条第A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⑷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将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将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将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将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⑸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撤销和吊销的注销登记

    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A、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C、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D、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⑵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予以撤销。

    ⑶依照第⑴、⑵条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⑷企业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⑸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102人看过2024-01-09
    一般注册资本变更需要3个工作日左右。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 104人看过2024-01-09
    外商独资企业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不设董事会的。如果外商独资企业属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包括: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 102人看过2024-01-09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以下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102人看过2024-01-09

    股东入股以后不能退股,可以将股份进行转让,具体转让价款就要看和受让股东谈的结果了。股权是可以转让的,所以真心想退股,先与其他股东协商,看看股权能不能转让给其他股东,具体转让金额,要看公司的情况和与其他股东商量的结果。也可以依公司法的规定,按一定的程序,将股份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其他人。

  • 103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中主要应载明增资者、增资方式、增资的股权额、增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和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等;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5)有新股东出资,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增资本的验资证明,其中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作价出资的,应当由合法的评估机构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应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以非货币出资的,还应当先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交过户证明;
    (7)《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 106人看过2024-01-09

    可以。

    (一)公司清算后财产是负数是不需要分配的。

    (二)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三)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四)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

  • 604人看过2024-01-09

    1.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利用相应的政策来减免税收,积极使用相应的政策来实现税收筹划。

    2.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组建集团公司的方法来平衡税负,适当地选择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组织形式,以此实现集团公司的内部各个纳税主体之间利益协调和平衡,进一步降低集团公司的税收负担。

    3.建筑施工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一定要做好比选工作,将含税价拆分成不含税价,以不含税价来进行比价,选择不含税价更低的供应商。

    4.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公司提供劳务,劳务公司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减轻劳务人员管理难度的同时,也可以取得一定的税收优惠。

    5.建筑施工企业可考虑在税前可以列支的情况下为员工建立医疗保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障基金等统筹基金,以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这样既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也可以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