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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人看过2024-01-07

    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8.股东优先认购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 103人看过2024-01-07
    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点:

    1、注册公司不成功,投资者的法律责任与合伙企业相同,应承担连带责任;

    2、注册公司成功,注册资本不足,可能导致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公司注册为非法目的的,应当注销,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公司成立后,公司对其全部财产负责,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除非股东与公司财产不分。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 102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9、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10、指定委托书;11、营业执照正、副本。
  • 102人看过2024-01-07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 103人看过2024-01-07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解除股东资格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解除股东资格,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02人看过2024-01-07
    相同之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制企业,公司股东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不同之处:
    (1)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人以上为发起人,股东无人数限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关键词对比: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五人以上无人数限制。
    (2)发生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关键词对比:所认缴的出资额/所认购的股份。
    (3)有限责任公司是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上市公司。
  • 100人看过2024-01-07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

    二是合伙经营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即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第一,合伙人出资财产。在合伙人出资财产中,不同的出资所反映的性质不完全一样:以现金或明确以财产所有权出资的,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出资人不再享有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由全体合伙人共有。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的,出资人并不因出资行为而丧失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这些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出资人,合伙企业只享有使用权和管理权。

    第二,合伙积累财产。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这种共有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按份共有关系,但只在分配利润、退伙以及解散清算时,合伙人既不得以份额比例才具有实际意义。在其他情形下,合伙人既不得以份额比例要求分割财产,也不得按份额大小决定合伙人管理使用合伙财产以及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等权利的多少。

  • 101人看过2024-01-07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出资注意事项: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101人看过2024-01-07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成立基础: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较多约定性特征。公司则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较多法定性特征。
    2、出资人要求:合伙企业基于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人合”的基础,合伙人应为自然人。而公司则无此方面的限制。
    3、法律地位:合伙企业仅有相对的独立人格,且不具法人资格。公司有绝对的独立人格,且具有法人资格。
    4、管理权利: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以及其他约定自行决定对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公司相应的管理权由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公司股东只能通过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
    5、财产关系:合伙企业仅强调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的财产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且并不强调财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强调的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必须严格分离,同时公司的财产应具有完整性与独立性。
    6、盈利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盈亏分配由合伙人自行约定,无约定时平均分配盈余并平均分担亏损。公司的盈亏分配,原则上按出资比例进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7、责任承担: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则以有限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 102人看过2024-01-07
    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点:
    1、注册公司不成功,投资者的法律责任与合伙企业相同,应承担连带责任;
    2、注册公司成功,注册资本不足,可能导致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公司注册为非法目的的,应当注销,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公司成立后,公司对其全部财产负责,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除非股东与公司财产不分。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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