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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1
    个体经营公司是不需要公司章程的,个体工商户也不需要公司章程。但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公司章程。
  • 100人看过2024-01-11

    法人注销公司需要股东签字吗?

    法人注销公司需要股东签字,但可以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签字,提交有所有股东签字的文件可以。公司注销并没有规定要股东到现场,股东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办注销登记的,委托人持委托书、清算报告等材料办理注销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1
    监事是为了维护股东的权益,监督股东委托的代理人的管理行为,监事可以参加股东大会,但是并没有选投票权,参加股东大会的目的仍然是行驶监督权利,监事不能加入董事会,加入董事会不属于监事的义务,但是监事可以列席。
  • 100人看过2024-01-11

    公司被收购是否必须重新签合同

    一般来说,公司被收购是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的,所以并不是必须重新签合同。

    但是若公司要求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如果公司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里提醒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00人看过2024-01-11

    公司被注销的情形是什么呢

    公司被注销有如下情形:

    1.公司股东、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

    2.公司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中所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并且不续的;

    4.当出现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

    5.公司因为要合并、或者分立解散;

    6.公司被有关部门依法强制解散的;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 100人看过2024-01-11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要在报纸上做公告)。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到工商局领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即分支机构),应该先别理这些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再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三、持公司的股东决议,公司和分公司的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办理注销登记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公告等文件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登记批准后,工商局会发给你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税务机关、技术监督局、银行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有关证件的注销手续。

  • 143人看过2024-01-11
    1.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3.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142人看过2024-01-11
    1、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基于其特殊地位,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影响是必然的,此亦为法律所允许。但如果这种控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公司就应当对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
    2、资产和事务的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和股东的财务记录、账户等没有分开、股东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公司没有遵守正常的设立程序、母子公司使用共同的董事和雇员、共同的利润分配政策等。
    3、组织机构混同。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人员的兼任,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召开股东会议,公司共在一栋办公楼办公,共用电话号码、信封等。
    4、滥用公司形式。指股东利用公司形态逃避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时,公司被作为股东逃避义务的工具,有悖于法律正义价值,因而公司的行为被视为股东的行为,股东即应对此承担责任。
  • 146人看过2024-01-11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 158人看过2024-01-11
    1、如果两公司之间变更仅限于名称变更,则新公司仍应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因名称变更而改变。
    2、如果新公司与原公司变更仅限于股东变更而改变,也不影响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
    3、如果公司注销,需要公告债务,否则注销程序违法。注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企业合并后,应是由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参与合并的所有企业的合并以前的债务,而不是哪一家承担合并企业的债务。
    公司有关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必然涉及到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更状况,主要取决于其变更的具体事项。不同的变更事项,对公司变更后的权利与义务影响不同。
    4、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有关登记变更后,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以变更后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为限。
    5、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变化。公司组织形式因合并、分立或单纯公司组织形式之间的转化而发生变更的,原有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由变更后存续或 新设立的公司当然、概括承受。即因为公司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的直接转换而消灭的公司,其所拥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它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债权、债务等,全部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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