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后,公司决议变更法人代表的,公司就可以申请办理法有代表变更登记。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投资人的出资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和来源,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没有投资人的出资公司的成立和运营就是一句空话。从法律上讲,出资就是投资人将自己所掌握的财产或其它经济资源投入到公司当中,构成公司的资本,形成公司的法人财产,供公司掌握和运营。同理,信用出资就是投资人将自己的商业信用转变成公司可以支配的资源,为公司的商业活动服务,投资人基于此获得公司股东的法律地位。“其利用的方法通常是允许使用股东的名称从事商业活动或直接将名称权转移给公司,或者股东对于公司所签发之汇票予以承兑或背书,或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保证合同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债权人不知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责任。
法人独资企业有股东,法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法人出资经营、归法人所有和控制、由法人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
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1、查名(需1周时间);2、验资(即办即完)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3、签字(即办即完)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4、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所需材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一些已经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于种种目的,不同意更换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手中的职权阻碍作出变更决议,或者拒绝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变更决议,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议签署。
2、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企业出资人作出变更决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定签署。
1.所谓股东转让股权,就是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别人,从而获得一定的现金收益,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相当于自己把一种权力变成了现金,那么此时是要收税的,这种税叫做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个人进行股权的转让的话,那么转让股权产生的收入减去股权本身原来的价值,剩下的部分就相当于是个人所得的部分,那么个人所得的这一部分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3.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一定是,转让股权之后自己所获得的收益减去整个股份的原有的价值差额的部分,才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也就是说如果在转让的时候同等价格买进卖出,或者是自己赔钱转让的话,这种情况由于个人没有任何的所得,所以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4.这条规定是把股份转让当做一个普通的买卖行为来看待的,如果有盈利的话是要交税的,如果没有能力或者是普通的转让的话,就是不需要交税的,这是国家一个比较人性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