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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人看过2024-01-12
    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从各国破产法看,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通常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准债务人即法人理事、有限公司董事、无限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清算人等。有的国家还赋予一些国家机关以破产申请权,如英国公司法规定,贸易部和官方接管人在特定情况下有申请权,意大利1942年破产法规定,检察官有申请权。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债务人申请破产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申请应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人申请时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举证义务,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 109人看过2024-01-12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 105人看过2024-01-12

    公司倒闭注册资金未缴需要缴纳。股东出资没有到位,公司破产清算时还是需要补缴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188条规定:

    公司公告终止的,清算组要制作各项报告,比如清算报告,股东大会等向人民法院确认,然后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 111人看过2024-01-12
    没有,原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法人企业的民事责任由其法人财产承担。但如果前法人代表是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前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如果是原法人代表有触犯刑法等行为的,则该责任应由原法人代表承担,否则一般情况下不追究原法人代表的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12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同区变更,一种是跨区变更。同区跨区变更比较简单容易,跨区变更地址的话,工商这一块时间两周就办完了,税务这一块的话就相对比较繁琐了,周期在三到六个月才能做完。

    当然如果非要跨区变更地址,但还想尽快完成变更手续,怎么办呢?咱们可以只变更工商,税务这一块可以不迁走,这种方法也是可行的,而且很多企业都是这样做的。

    为什么跨区迁址这么繁琐,周期这么长呢?首先咱们在这个税务所交流那么长时间的税了,现在突然要迁走,对于工商所来说是一种损失,他们一般是不愿意让咱们迁走的,变更手续给你拖拖拉拉,这种事情都是在所难免的,再者就是账务这一块,由这个区的这个所迁到另一个区的另一个所,办理起来确实是比较麻烦,周期自然就拉长了。

  • 108人看过2024-01-12

    公司被起诉变更法人原法人没有责任。原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法人企业的民事责任由其法人财产承担。但如果前法人代表是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前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如果是原法人代表有触犯刑法等行为的,则该责任应由原法人代表承担,否则一般情况下不追究原法人代表的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12

    公司注册好以后,是可以变更公司法人的。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111人看过2024-01-12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 112人看过2024-01-1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 108人看过2024-01-12
    公司发行债券上市是指已经依法发行的债券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债券上市是连接债券发行和债券交易的桥梁。凡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的债券就称之为上市债券;相应的,债券发行人称为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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