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窗口现场办理
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当场即准予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节约注销费用。
2、全流程网上登记
全流程网上登记注销和当初登记注册流程一样,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在系统中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PDF文件,电子签名后提交,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到达窗口办理。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一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六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满一年以上。
申请ITSS认证二级资质需要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满一年以上。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公司具体注销时间视公司情况而定。
1、注销税务证明
注销税务证明是公司注销的第一步,必须尽快完成。最好在公司决定取消后15日内办理,以免被计税,最终会因不报税而受到处罚。就公司而言,如果公司的税务和会计出现异常,处理完成后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取消。如果没有问题,可以在一周内完成;
2、成立清算组
注销公司并自行成立清算组(部分公司需要审计师的参与)解决自身的债务和债权需要20天左右;
3、公告
公司注销可以与工商局成立清算组同时进行。根据工商局的要求,在报纸上刊登,让与公司有关的债权债务人到公司处理相关问题需要45天时间;
4、注销营业执照
最后公司注销可以启动,注销自己的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大概3-5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5、注销公司银行账户和公章
完成所有步骤后,公司注销即视为完成。之后,您可以找时间注销您的公司银行账户和公章。这两项通常可以在一天内完成。
一是判断公司是否存在相关事项异常。如果有异常,需要先排除异常。无论是工商异常还是税务异常,只有在异常解除后,公司才能正常注销。
申请人首次申请服务资格认证时,应当填写认证申请书,并提交资格和能力证明材料。申请材料通常包括:
1、服务资质认证申请;
2、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信息安全服务相关资质证书;
4、工作保密制度及相应组织监督制度的证明材料;
5、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
6、人员构成和质量证明材料;
7、组织结构证明材料;
8、有固定办公空间的证明材料;
9、项目管理制度文件;
10、信息安全服务质量管理文件;
11、项目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
12、信息安全服务能力证明材料等。
(一)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二)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四)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四)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五)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六)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公司注册认缴资金可以增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二)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四)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ITSS认证从申报到证书下来需要经过以下9大流程:1、确定级别开始申请;2、建立体系并运行;3、选择评估机构签订协议,准备材料并提交;4、初步评审现场审核;5、不合格项整改机构出具评审意见;6、评估机构向ITSS分会提交材料;7、上会审查专家答辩;8、ITSS分会公布评审结果(如不符合即企业需要进行整改,重新回到第6步提交材料);9、评审结果通过则公示发证。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高企培育库
各区(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高企培育库申报企业受理、审查、评审、公示等工作。
二、高企申报要求
各区(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对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推荐、汇总。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高企
1.范围
2024年认定,2024年应重新认定的高企(证书编号以GR2024开头)。
2.时间安排
常态化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二)新申报认定企业
1.范围
除上述到期应重新认定以外的企业。
2.时间安排
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30日和7月31日。
(三)材料受理
1.滨海新区内企业按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其他区域进行划分,分别由所属地区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具体以滨海新区高企认定工作安排通知为准。
2.滨海新区以外企业报送申报材料至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区科技局统一报送至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地址为河东区新开路138号512室。
(四)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上报至所在区(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表(附件2),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受理单位。
1.企业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或非告知承诺方式申请。
申请方式一: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4〕362号)文件执行(适用证明事项包括“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企业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高企管理系统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同时随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不再提供适用证明事项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方式二:非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要求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2.报送1本纸质高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参考格式见附件3;同时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按要求将整本纸质材料扫描上传,保证清晰。
3.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
特别提示: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系统中申报材料应与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