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9、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当然,可以请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代理会计账务。
10、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1、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1、核名
企业名称查询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公司名称2-10个,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注册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
2、提供资料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3、审批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4、刻章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5、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6、其他证件证
公司必须申办食品药品许可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
7、税务登记证
提供的材料:经营场所租房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最新注册公司费用(仅参考):
1、核名:免费
2、开验资户:0元
3、银行询证费:0-500元(以银行为准,认缴制不需要)
4、验资报告:0-500元(认缴制不需要)
5、工商执照:免费
6、刻章:600-900元
7、代码证:148元(以当地收费标准为准)
8、税务证:免费
9、开基本户:800-1500元(每个银行收费不一样)
10、注册地址(商务挂靠地址):1000-1500元/年。不等(自己有地址的可省略)
注册公司的流程,需要申请公司名称,进行网上预审,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是需要一定的手续费用的,申请人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
1、核名
企业名称查询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公司名称2-10个,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注册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
2、提供资料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3、审批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4、刻章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5、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6、其他证件证
公司必须申办食品药品许可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
7、税务登记证
提供的材料:经营场所租房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编制清算损益表,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二、帐务处理
1.于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这和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编制相同。
2.清算费用:清算组成员的各类报酬及财产变卖,债权债务处理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
(1)支付清算费用
借:清算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相关科目
(2)结转清算费用
借:清算损益
贷:清算费用
3.核算变卖资产及其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清查,原材料盘盈时
借:原材料
贷:清算损益
(2)将各类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预提费用全部摊销
借:清算损益
贷: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等
(一)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