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6人看过2024-01-13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与之相对的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3、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
157人看过2024-01-13
公司发起设立的主要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三、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四、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五、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153人看过2024-01-13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
-
131人看过2024-01-13
1、股份发行的原则是同一次同种类的股票,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所认购的股份,发行条件和价格应该是相同的。不能出现不同的价格,也不能出现不同的发行条件。
2、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178人看过2024-01-13
1、股东请求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公司应当提供。
2、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应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
4、股东因行使知情权受到阻碍,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作出裁定。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合并、转让、实行股份交换、出租公司全部财产。
6、公司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7、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就收购股份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在该期间经过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8、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
9、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不予召开的,提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
10、人民法院裁定公司召开股东会议的,应当限定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并指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原告股东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11、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议决议;
12、股东主张撤销股东会议决议,应当自股东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3、股东主张股东会议决议无效,应当自股东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32人看过2024-01-1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针对其中不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以公司名义决定不给其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增资必须经过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使公司增资决议合法有效,其他股东也没有权利要求股东一定要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
不过,不增资股东而由其他股东增资会导致其所持股权比例下降。按照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可依法进行股权转让。
-
135人看过2024-01-1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23人看过2024-01-13
1、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5、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6、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
216人看过2024-01-13
个人转让股权是需要交税的。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20%交纳个人所得税。没有差额产生,不需交税。
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处需注意的是,与资本多数决不同,此处的过半数同意是指人数的过半数,而非持股数额的多数,也即是以股东人数计算表决票数,而非以股份数额计算。
-
273人看过2024-01-13
持股职工能退股。
持股职工具有实质意义上的股东地位,持股职工与职工持股会、股东代表、工会之间建立信托合同关系,通过股东代表、职工持股会、工会间接行使股东权利。持股职工向公司要求退回股金,本质上产生与股东退股同样的法律后果。
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持股职工应当通过转让出资或公司回购的形式将股本金收回。